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一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2017年主要工作。2017年,全镇共销售桃子3985吨,实现人均纯收入同比去年增长600余元。 二是万马村运用村级专业合作社发展经济林,种植花椒180亩,白芷50亩,实现农户人均纯收入增长500元,切实享受农业产业发展红利。三是土地井村依托原有长福核桃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核桃产业,着力打造核桃种植基地2200亩。蓄金村因地制宜,桃林下乌骨鸡养殖2400只,目前鸡棚已在建设中,12月底投入使用,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2万元。二是花碑湾村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创新发展“稻虾养殖”,将传统农业种植同龙虾养殖相结合,建立大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80亩稻虾养殖项目运行态势良好,村集体每年从稻虾产业分红3万元,实现稻虾养殖亩产值达3000余元。三是土地井村成立成全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种兔养殖,建设种兔养殖基地400余平方米,并完善养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017年培育种兔400只,实现群众人均增收800余元,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整村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639.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52.23万元,其他收入29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5.92万元。
2017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12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5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万元,农林水支出1217.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04万元,其他支出451.1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052.2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2.18万元,比去年增长了72%。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725.57万元,支出比去年增加了535.52万元,比去年增长了45%。增长原因为财政拨款人员的增加、涉农项目资金的增加及扶贫项目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5.52万元,增长45%。增长原因为财政拨款人员的增加、涉农项目资金的增加及扶贫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5万元,农林水支出1217.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04万元,其他支出51.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5.57万元,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45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0.14万元、津贴补贴168.28万元、绩效工资60.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55.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58万元、奖金5.8万元。
公用经费26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93万元、印刷费7.65万元、水费1.35万元、电费4.63万元、差旅费5.36万元、邮电费8.55万元、维修(护)费24.92万元、租赁费1.89万元、会议费0.99万元、培训费3.44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劳务费123.6万元、其他交通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60万元。
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580.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47.63万元,生产补贴398.33万元,住房公积金34.84万元。
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422.07万元,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380.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万元 拆迁补偿1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万元,较2016年下降了42%。下降原因为2016年10月将公车交到县车管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无开支内容。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无变动。主要原因是2016年与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因2016年公车改革,卓筒井镇已经无公车。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 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35人,共计支出2.01万元,较2016年无变动,原因为接待费预算较少,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费用,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卓筒井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9万元,比2016年增加24.31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增加、污水处理等项目的增加。
十、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560万元,覆盖率达到60%。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二是预算调整中期评估不到位,三是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开展不到位,四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不到位,五是内部控制制度尚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预算调整评估,及时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二是及时按任务还清2014年债务系统中的债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017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县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县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3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3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1.5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1.5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1.5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1.5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1.5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10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20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2017年部门决算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