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象山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 ,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以及,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 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 ,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象山镇政府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象山镇围绕建设“农业特镇、商贸重镇、文化强镇、和谐新镇”这一总体目标,象山镇党委、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全面加速象山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是加强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级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二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推动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特别是依托“产联式合作社”增加群众收入和壮大集体经济;三是坚持党的建设,打造服务型党员干部队伍;四是加速发展民生事业,提升乐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
二、部门概况
象山镇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象山镇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村建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象山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3048.75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2000.68万元,主要是将项目资金纳入2017年决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14万元,占52.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62.61万元,占47.97%。
2017年象山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3166.52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2118.45万元,主要是将项目资金纳入2017年决算。其中:基本支出656.04万元,占20.72%;项目支出2510.47万元,占79.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象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86.1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8.07万元,增长51.34%,主要原因是将财政拨款项目资金纳入2017年决算。
象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3.3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5.26万元,增长50.12%,主要原因是将财政拨款项目资金纳入2017年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9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56.54万元,增长54.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09万元,占20.28%;节能环保支出30.74万元,占1.95%;城乡社区支出7.80万元,占0.5%;医疗卫生支出16.44万元,占1.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40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983.39万元,占62.5%;其他支出184.47万元,占11.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0108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5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2010399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0101文化(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0109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3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节能环保(类)2110302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2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类)2110602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现金(项): 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城乡社区(类)21201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类)2130104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类)2130152农业(款)对高校大学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类)2130209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类)210299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类)2130599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类)2130701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类)2130705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9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其他支出(类)2299901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4.47万元,完成预算51.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7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接待,接待标准下降、接待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3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餐饮费、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74万元,下降24.9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接待,接待标准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象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24万元,比2016年增增加0.24万元,增加0.3%。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书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象山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象山镇农业服务中心大楼装修及维修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象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90万元,覆盖率达到5.7%。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不够到位,二是绩效目标评价覆盖率偏低、未对下级单位展开绩效评价,三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不到位,四是内部控制制度尚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实施,二是全面展开绩效目标评价工作,三是及时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四是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017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2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1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3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4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1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0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1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7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20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单位的拨款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 收入决算表
表1-2. 支出决算表
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