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征地拆迁、附属物附作物补偿、铁路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县征地拆迁与补偿、铁路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县政府发布。
2.负责编制年度土地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论证征收安置方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的责任。
3.负责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委托并监督土地房屋征收实施主体进行土地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迁工作。负责土地房屋征收实施主体及其人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监督和拨付工作 。
5.参与安置房选址、设计、资金拨付等工作。
6.协助征地拆迁安置实施主体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纠纷、矛盾协调及信访维稳工作。
7.负责征地拆迁和安置数据的统计汇总、信息收集及拆迁资料管理责任。
8.负责征地拆迁工作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出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实行加分扣分工作制度。
9.负责协调全县铁路建设所涉地方事务,配合相关部门解决铁路建设过程中各施工队伍与地方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处理铁路建设涉及的相关群众的信访等工作。铁路建成运营后该工作交由县政法委综治办护路办负责。
10.负责协调省市铁路建设机构服务铁路建设的相关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严格程序,强化征收措施,助推项目建设
(1)浪漫地中海近郊游建设项目。启动新苗村7社、11社拆迁,征收面积12256.5M2,涉及征收102户、310人已全部搬迁完毕。
(2)寸塘口水库饮用水源环保项目。启动蓬莱镇寸塘口村、凤凰沟村搬迁群众69户、208人搬迁工作,拆除房屋14561M2。
(3)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9月底,已完成交通下街1、2组团和交通上街3组团房屋征收工作。
(4)隆盛镇石长村工业项目。启动石长村1、2、3、4、5、6社拆迁,征收房屋55620 M2、涉及309户、1189人。
(5)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两个食品加工企业征收,丰润已征收搬迁完毕,红桥禽业已按程序完成资产评估,已与企业达成初步协议。
(6)大英至遂宁快捷通道项目。2017年8月底完成搬迁扫尾工作,11月底已全面通车。
(7)采和大道、滨江路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截止11月20日,施工区域内农房征收完毕,项目顺利实施。
(8)青龙坡村4、5、6社、久大盐化、盐业公司安置房建设项目。截止11月底止,青龙坡村村民房屋已基本征收,安置房2号地块多层部分已启动建设。久大盐化企业资产征收已达成初步协议。
2、破解难题,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安置入住
(1)安置房已完工项目基本入住。凉湾三期、隆盛镇快捷通道8个安置点1526户、4647人已于9月底前全部分配入驻。山水乐居12月底前分配到户,可解决太吉村588户、1324人的安置问题。隆盛镇农业园区赵坝村、土门垭村两个点涉及478户、1446人安置,目前完成附属设施建设。
(2)在建项目正加速推进。青龙坡1、2、3、4、5、6社、天星村、水井村、朝阳南街安置房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建设面积43.32万平方米,计划安置2208户、6072人。青龙坡4、5、6社农民集中住房2#地块A、B、C三栋高层已竣工。青龙坡1、2、3社安置房四个标段主体工程全面完成。天星村商业部分已封顶,1、2#楼正顺利推进。水井村复工后6栋楼已封顶。朝阳南街安置房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凉湾四期已全面启动建设。
(3)未开工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学林雅苑、新苗村5、6、7、10、11社、梨子坝10社、太吉庄园、凉湾五期、城市农博园、西环线、弃土场、梨子坝7社等10个项目,已完成选址,目前正结合货币化安置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3、多措并举,推动货币安置,缓解安置压力
全县实现货币化安置1557户、3829人,兑现货币化安置资金6.3亿元,减少建安置房面积205676.995M2。
4、全面统筹,失地农民参保,做到应保尽保
按照全县统一要求,组织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对参保对象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县各部门、镇乡共同努力,全县7139人失地农民参加社保。有效解决了全县因工业建设、城市建设全征全拆合作社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5、尊重历史,化解信访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重点办实行接访和下基层调处相结合、分类处理和定期化解相结合。充分依靠乡镇、园区、社区、县级部门,信访问题逐步化解。全年我县因征地拆迁安置实现了到中、省零上访。
6、路地合作,加经联创联建,铁路营运正常
配合成铁局、遂宁工务段、供电段、车务段,处理因机车运行噪声、振动的信访案件5起,处理路地纠纷2起。化解了火车货运站与火车站居民多年因争地盘历史问题。出资整治火车站进站道路,协调县公安局配合遂宁警务段打击破坏铁路设施行为,确保了大英东站营运顺畅。
二、部门概况
县重点办和县铁建办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合署办公,于2017年3月挂牌成立,挂靠县发改局管理,独立运行,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县重点办总编制数20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1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重点办本年收入总计253.47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2万元,占44.79%;其他收入139.95万元,占55.21%。
2017年县重点办本年支出总计158.90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其中:基本支出153.63万元,占96.68%;项目支出5.27万元,占3.32%,年末结转和结余合计94.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重点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5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0.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1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重点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42%(部门2017年新成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重点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18万元,占95.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3万元,占3.93%;农林水支出0.8万元,占0.72%(如下图所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49.71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38.68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基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16.79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2.38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1.95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0.80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重点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重点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重点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9万元,占100%(如下图所示)。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0.6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5人次,共计支出0.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遂宁船山区赴我县考察学习司法强拆,金额2050元;到龙泉驿柏合镇学习“双自愿”拆搬迁先进经验,金额2820元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重点办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重点办2017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重点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9万元(2017年部门新成立)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重点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重点办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县重点办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3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2017年新成立,未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工作;二是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理念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绩效评价;二是学习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预算管理,使预算更科学、更细化。
2017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县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县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18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部门机构调整资金合并收入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部门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部门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基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部门的事务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部门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部门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部门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部门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大英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