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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8-1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县纪检委    

摘要: {"原始ID":"39cd95c8d5d7428da15f51e0956cc603","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发布者":"县纪检委    ","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55efd04776794b9289bf95a3b8256b09.xls","Name":"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Filetype":"xls"}]}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各种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县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搭建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构建“媒体+群众+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创建“廉洁大英”微信公众号,搭建“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立体式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0件(次),进一步推进开门执纪工作。二是深化“三员”,充实基层监督力量。结合村(居)务监督“1+1+3”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信访“三员”队伍496人,并明确其“廉情信息收集、党纪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三项职责,进一步发挥村(居)务监督实效。今年以来,通过信访“三员”收集问题线索25条,现场化解群众疑难问题14个,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实现了问题发现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政策宣传在基层。三是优先办理,构建二次回访机制。制发《大英县纪检监察系统办理实名举报工作办法(试行)》,创新建立“二次回访”和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实名反映问题。截至目前,办理初次实名举报88件,信访人满意度达70%。四是提级复审,化解重复信访难题。以“走基层、听民声、消民怨、解民忧”活动为载体,对重复信访、缠访件建立“信访、纪检、审理”三审机制,全面找准问题“症结”,“一案一策”分类化解8件。

1—10月,我县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22.12%,季度环比分别下降31.3%、26.58%,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2.创新廉情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在村级落地生根

今年以来,大英县以村(社区)“两委”为契机,探索建立基层廉情监督机制,进一步约束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在村级的“最后一公里”,前三季度,全县反映村(社区)干部信访举报数量同比下降了40%,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环比分别下降了47%、54%。一是夯实基层廉情监督阵地。出台《大英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全县331个村(居)务监督组织全部完成了规范化建设,村(居)监委班子结构更趋合理;配套制定了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工作报告、综合考评、履职台账、申诉救助、工作保障等7项工作制度,扭转了村(居)务监督组织松散软的局面。二是织密基层廉情监督网络。创新实施基层廉情监督机制,镇乡纪委将村(居)监委主任聘任为廉情监督员,并赋予“廉情信息收集员、方针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三项职责,构建了全覆盖、无疏漏的基层廉情监督网络。三是筑牢基层廉情监督堡垒。建立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履职考评考核制度,通过责任正负清单、全程纪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措施,进一步促进监督职能发挥,着力破解了村(居)监委“不能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难题。

3.建立完善执纪审查工作统筹联动机制

2017年,大英县纪委通过建立“两项机制”、制发“两单”和定期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全县执纪审查工作统筹联动。

一是建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工作联动机制

2017年3月,印发《大英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工作规程(试行)》,细化和明确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制作流程图,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创新实施报审送签制度和线索备案制度。自《规程》实施以来,全县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报送《线索管理月报表》356份,报送自收线索25条,办结问题线索101条,立案审查71件,全部是在县纪委相关室的指导审核下完成,数量和质量均有较大提升。

二是建立执纪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

2017年2月,印发《大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建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纪检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协作配合的案件范围,细化协作内容、程序及责任,明确执纪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相互移送的条件、程序、时限和内容,创新实施《案件/线索月报表》制度,有效加强涉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协作配合。今年以来,县纪委与司法机关联合办案7件,召开专案协调会议3次,互相通报移送问题线索140余条,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依据相关单位报送的涉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线索立案30件,占1-10月立案总数的31%,实现了纪法衔接。

三是加强“两单一通报”提醒督办。结合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实际情况制发《办理时限提醒通知单》和《督办通知单》,加强对执纪审查工作的流程管控和时限管理。每月定期制发工作通报,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和反腐败协调工作各项关键数据进行分析汇总,每月定期制发工作情况通报,形成正确导向,有力促进全县执纪审查工作质效提升。

二、部门概况

中共大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纪委本年收入总计622.92万元,比2016年减少152.91万元,主要是人员较去年有所减少,工资福利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79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13万元,占0.02%。



 


2017年县纪委本年支出总计63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9.56万元。比2016年支出增加22.44万元,主要是专项费用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18.99万元,占18.03%;项目支出113.62万元,占81.97%。详见支出决算结构图(图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9.3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0.58万元,下降9.75%,主要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6万元,下降3.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59万元,占97.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4.55万元,占2.48%;农林水支出支出0.42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72.8万元,完成预算9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有剩余。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3.2万元,完成预算5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有尚待结算的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2.25万元,完成预算9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有少量未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60.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计算有误,将在来年补上未交的社会保障款。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才设立该项目,第一书记款项在下半年才在此项目进行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01万元,完成预算44.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6万元,占8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18.7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平时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7.77万元,下降44.32%。主要原因是秉持节约办公资源原则,尽可能减少公务车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1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纪委一行5人来检查卓筒井办案安全,共计支出730元。市纪委一行3人来协助办案,共计支出410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9.01万元,下降80.0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从简,公务接待坚持经费控制、科目单列、节约简朴原则,严禁奢侈浪费。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经费监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60万元,比2016年增加1.61万元,增长1.42%,与2016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大英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购买电脑,桌椅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大英县纪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13.2万元,覆盖率达到93.75%。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财务人员不清楚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参数含义,对绩效评价实施有一定难度。二是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进行绩效目标管理、评价等培训;二是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

2017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大英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尚欠缺,二是资金分配有待更加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绩效评价的学习,更精确做好绩效评价。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专项业务的项目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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