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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镇洪灾信息处理程序

2018-8-1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象山镇    

摘要: {"原始ID":"d70cd4194aa345329a8315ae78d73127","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发布者":"象山镇    ","附件":[]}

一、汛期值班

在汛期和洪灾预警期及抗洪应急处置期间,镇机关及各村(社区)要实现24小时值班制度,并每日上报情况。必要时一日多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上报。

二、险情信息处理程序

对一般工情、险情信息,由值班室掌握,并向带班领导反馈处理结果;对重要工、险情信息,由值班室在收到信息后经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向县防汛办报告,并随时了解工程运行情况、处险进展和险情变化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和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随后由值班室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并确定专人全面掌握情况和处险过程。

三、洪涝灾害信息处理程序

(一)一般洪灾信息:受灾范围小,灾害损失少和无人员伤亡,各村(社区)要在3小时内收集灾情、统计报表,送分管领导审定掌握。特殊情况要及时联系,立即报告。

(二)较重洪灾信息:受灾范围较大,洪灾损失严重,因洪灾伤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2小时内书面报告县防汛办。

(三)严重及特大洪灾信息:影响范围广、受灾损失巨大,因灾伤亡3人以上的,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防汛办。

信息报告形式:1、电话报告:7824153,,722926;2、QQ报送:大英防汛群48905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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