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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公安局关于推荐罗阳同志记个人二等奖的公示

2018-8-1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县公安局    

摘要: {"原始ID":"41ed33614920400088c70f8c7d5f53d6","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发布者":"县公安局    ","附件":[]}

根据《遂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惩制度》规定,经所在部门据情申报、县公安局党委初步研究,决定推荐大英县公安局蓬莱第二派出所辅警罗阳同志记个人二等奖,现予以公示。

简要事迹:

罗阳,男,汉族,1994年3月出生,四川省中江县人,中专文化,201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在云南省普洱市军分区服役,2015年9月退伍,在服役期间曾获“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2017年9月,通过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入职大英县公安局,并分配到蓬莱第二派出所。2018年8月11日晚,在一起火警处置中,该同志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积极设法破门进入火场,率先冲入屋内搜寻救援被困母子二人,因扑火救人吸入过多的有害气体,导致深度昏迷并入院抢救。

本次公示期为5天(2018年8月14日-8月18日)。如有问题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与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筹备组和县公安局辅警科联系或面谈(联系电话:7823678、7821511)。



大英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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