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工作组、镇直部门:
《关于开展“清淤护航”行动深化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关于开展“清淤护航”行动
深化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部署要求,决定将2018年确定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年,并以深化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为抓手,在全镇深入开展“清淤护航”行动,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相关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主体”,抓住“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关键环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大不良作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什么问题,通过专项治理推动各村(社区)及镇直各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认真落实规定任务
1.各村(社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塞责,调门高、行动少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查处的问题未查处,该问责的人员(单位)未问责,对群众举报推拖应付,甚至压案、捂案等问题。
2.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涉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持等扶贫专项资金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农村“村霸”、宗族恶势力把持村级组织,强拿、强占扶贫资金、项目等问题。
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顾当地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贫困户识别、脱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二)切实做好自选动作
1.在扶贫攻坚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搞层层陪同,接受违规接待,收送土特产。工作偏重“材料美化”,虚报浮夸,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打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群众信访反映强烈或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关扶贫项目未按规定时限推进,无正当理由或未及时报告等问题。
2.“好人主义”严重,监督检查工作走马观花、蜻蜓点水,避重就轻,用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指出问题不具体、不点名道姓,整改意见隔靴搔痒,没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信息互通机制不畅,重大问题线索处置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处置线索清“积淤”
1.存量线索“大起底”。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台账管理、逐项编号、集中处置。在4月8日前,镇纪委要对2016年以来已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
2.新增线索“零搁置”。镇纪委要通过走村入户摸排、赶集日集中接访、设立反映点等方式,每个月集中排查处置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处置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切实做到扶贫领域线索“无积压”“零暂存”。
(二)专项查处问题治“沉淤”
1.严查违纪违规行为。镇纪委要严查严办胆敢向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动奶酪”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尤其是专项治理开展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或移送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镇纪委将组织力量直接立案审查一批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线索。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开发中失职渎职的村(社区)支部、村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进行问责。
2.严格公开通报曝光。镇纪委要定期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在发案地区(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3.集中清退违纪款物。镇纪委要组织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对收缴的应兑现落实给群众的扶贫领域违纪款,集中公开退还群众,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严格监督检查防“塞淤”
1.强化专项监督。镇纪委要按照“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采取机动性明察暗访方式,面对面向群众核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情况。镇纪委每两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镇纪委和扶贫办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重点督查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多但查处不力的地区和行业系统。镇纪委要对贫困村开展全覆盖督查。
2.强化联合监督。立足高效、精准、优质,形成监督合力,建立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线索移送和追责问责联动机制,镇纪委要每月会同镇脱贫办、督查室等单位进行研判分析,及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和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相关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报镇纪委,并提出问责建议,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固化证据,于3个工作日内移送县纪委。
3.强化重点监督。镇纪委要综合运用发函督办、当面交办、约谈督办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多轮次、滚动性督办工作,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都要跟踪督办;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下沉一线,蹲点督办;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镇纪委要申请县纪委协助督办,以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4.强化媒体监督。坚持“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认真整改市“阳光问廉”涉及脱贫攻坚领域问题。县纪委在“廉洁大英”官方微信平台开通“小微腐败”直通车栏目,定期曝光查处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季度围绕脱贫攻坚开展1次“微问政”“微点评”。对舆论监督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镇纪委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5.强化群众监督。镇纪委要督促各村(社区)综合运用广播、公开栏、微信等,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公开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地力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方面的政策、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必须具体到每个项目、每户每人,接受群众阳光监督。充分发挥村级廉情监督员作用,实现监督触角到基层、问题发现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纪律宣传到基层。
四、相关要求
(一)严实工作作风。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进一步突出精准务求实效,坚决破除在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贻误“战机”等行为,坚决杜绝拈轻怕重,避难就易,解决问题矛盾本末倒置等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和查处问责,持续释放出一寸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确保以优良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支部、镇直各部门要切实担负组织协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到基层,将责任落到实处。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落地实施。
(三)织牢“末梢”网底。各村(社区)支部、镇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既在全镇统一部署要求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又结合实际,有针对性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个性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广泛调动村民监督员工作积极性,利用其生产生活环境优势,充分发挥其“末梢”监督作用。
(四)注重统筹协调。要建立“全镇一盘棋、条块双牵头、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与脱贫办的经常性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
大英县象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