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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8-8-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县住建局    

摘要: {"原始ID":"7a8963740cfc4b8587e2fb93684c9468","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发布者":"县住建局    ","附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对宜宾“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7月16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川建安委〔2018〕36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 <遂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遂安委〔2018〕13号)、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遂建函〔2018〕2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近日已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再在全县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重点业务领域

1、市政公用设施方面

(1)城镇燃气: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管道燃气企业是否摸清占压燃气管线违法建筑物情况,建立完善的违建档案,将违建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情况;燃气管道标志是否全部设置到位,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与实际管位相符;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是否全程不间断做好施工现场的监护工作,发现有危害管道的施工行为是否及时制止,是否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交底保护、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并实施现场监护;燃气企业是否建立管道定期巡检制度,并按巡检制度巡检;管道燃气企业是否摸清燃气管道使用年代、运行状况,对老旧燃气管道是否进行统计调查,使用20年以上钢质管道是否进行安全评价,是否制定老旧管道改造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改造,加强巡检,及时更新。餐饮企业及饭店燃气安装使用是否规范;燃气企业对用户安全宣传是否到位、入户安全检查内容及周期是否符合规定。

(2)其他市政公用设施:认真排查城市市政道桥、供排水、生活污水等设施及配套地下管线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供水厂取水口和原水水质监测情况。要确保汛期及高温条件下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检查市政道桥的检测、监测、维修和加固情况,是否存在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

2、建筑施工方面

认真检查深基坑和土石方施工工程,要严格按规范做好安全施工方案,做好基坑排水措施和安全支护。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基础周边落实好排水措施;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高层脚手架的避雷设施和抗风防滑措施;认真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的附着设施和拉结设施的有效性。对现场和临时建筑内临时用电,要严格按标准规范配置做好绝缘和室外防水处理。做好工地围档安全管理,工地围档内外侧严禁堆积土和砂石料等重物,对出现倾斜、裂纹等现象的围墙,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在建工程边坡安全检查和动态监测工作。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在建工程,要对照危险性评估报告所提防灾措施建议,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地蓝天行动)情况。认真排查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防范治理措施。检查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是否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3、既有房屋使用方面

重点对城镇危旧住房、低洼地段和临河地段老旧住房以及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监督产权人及使用人及时有效治理;制定防汛预案、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工作;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做好消防、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和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

4、农村住房方面

要加强农村聚居点和分散农户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没有国土部门出具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聚居点及农房选址“三避让”落实情况。主要排查对象:一是农村住房,重点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计划的D级危房,特别是仍在居住使用的土坯房、空心砌块砖房及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或维修加固住房。异地搬迁等脱贫攻坚农房建设和需抗震设防的农村聚居点及农户自建房建设。二是农村公共建筑,包括卫生院、学校、文化场所及办公用房等。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包括农产品加工、养殖场、作坊等。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村垃圾处理场站、污水处理场站等。

二、时间安排

2018年8月-2018年12月

(一)第一阶段(7月-8月中旬):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根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好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好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广泛发动宣传。

(二)第二阶段(8月中旬-10月):深入检查、集中治理阶段。各股室、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总结分拆,健全长效阶段。各股室、各单位要结合检查情况,深入分析本行业、本领域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以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来迎接上级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各股室、各单位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漏洞,不留盲点,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闭环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股室、各单位要对本行业、本领域内所有项目或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全数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严格检查,消除隐患。各股室、各单位要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程序,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凡是安全大检查的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都必须有记录,做到“谁检查谁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重大隐患坚决施行挂牌督办,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五到位。检查过程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坚决移交或立案调查。

(四)规范信息报送。各股室、各单位自8月1日起,每月25日前将月度工作小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措施建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3)报送至局安办(政策法规股代昌龙处);12月15日前报送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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