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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镇2018年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施方案

2018-8-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象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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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委发〔2018〕78号 签发人:熊 健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镇2018年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工作组、镇直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的运行监督,规范和保障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运行,维护村级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象山镇2018年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象山镇2018年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施方案

  村级“小微权力”是指行政村(居委会)依法行使的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经费开支、事务安排、便民服务等各项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各种权力。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的运行监督,规范和保障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运行,维护村级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推进我镇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为核心,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职责权限,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努力探索一条规范严谨、高效实用的村级民主管理新途径,为我镇全面脱贫攻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建立民主自治、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机制,使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权力事项明晰,村级权利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提高,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村(居)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效推进,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三、主要任务

  1.健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全面落实《大英县村(居)组织“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每项村务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

  2.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原则。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开的途径和方式,继续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真正落实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农村“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健全“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群众监督、村监会监督、镇纪委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并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村级监委会对村级事务办理过程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镇纪委要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重大村(居)务工作审核制度、村(居)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居)务工作督查制度、村(居)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村(居)务监督工作水平。要联合组织、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深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检查,切实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

  4.健全权力运行违纪追责机制。严格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并结合本镇实际,细化完善违反村(居)“小微权力”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做好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应用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具体工作,着力解决村(居)干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纪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资格处罚等惩处措施进行严肃查处;对无事生非、刻意刁难,甚至无端诽谤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依法依规作出处罚。责任追究要做到要求明确、监督到位、问责有力。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培训(2018年4月25日)

  1.动员部署。镇党委召开村级“小微权力”体系建设动员大会,明确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具体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各村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2.组织培训。镇党委组织全体村(居)干部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农村政策,村级“小微权力”建设实施方案,权力清单,责任追究办法等知识。注重培训教育的常态化、实效化,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权责意识、法纪意识、为民意识。

  (二)全面推进(2018年4月—2018年12月)

  1.进行公示。利用公开长廊、村务公开栏等把权力清单,权力流场图等统一上墙公示,让群众明白自己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

  2.开展督查。镇党委成立专门督查组,把督导督查贯穿于村级“小微权力”建设的全过程,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相结合,平时督导和集中督导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督导督查。督查结果在全乡进行通报。

  3.培育典型。坚持典型引领,我镇将在白角滩村进行试点打造,充分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典型,形成以点带面,辐射推动的效应。

  (三)巩固提高(2019年1月—3月)

  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注重把典型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巩固扩大村级“小微权力”体系建设成果,始终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领导小组,将村级组织权力运行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镇纪委、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构建分级负责,齐抓共管、互联互动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宣传引导。把《村(居)组织权力清单》作为必学内容,纳入村(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QQ等新媒体以及村(居)务公开栏、村(社区)文化广场、宣传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权力清单内容。要突出宣传实效,通过开展知识宣讲、漫画图册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耳、入脑、入心。

  (三)明确职能职责。镇党委作为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抓推动。村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和监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规范履职。村(社区)监委会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答复和纠正,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讲究工作实效。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要在解决村级权力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上下功夫,切实压缩村(居)务权力暗箱操作空间,建立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各村(居)要注意收集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照搬照套和简单“一刀切”,切实提高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1、象山镇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领导小组

  2、象山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大英县象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印发


  附件1

  象山镇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领导小组

  组 长:熊 健 镇党委书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主任

  副组长:陈建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肖 勇 镇人大主席

  查素芳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奉 楷 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邓万兵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邹学建 副镇长

  徐 锋 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专职副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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