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8〕110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
复 函
民盟大英县总支:
你总支在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第6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整体素质。今年以来,组织物业企业召开安全工作会2次,指导物业企业完善了用人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培训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物业经理制度,提高公司用人标准,对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要求企业进行辞退,培训各类专业人员65名,均已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物业经理业务培训3次,组织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6次,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了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企业人员整体素质。
(二)创新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引导物业企业拓宽服务项目,根据不同业主要求,提升不同有偿服务项目,比如有偿为业主代缴水、电、气费用,组建有偿家庭清洁服务、有偿看管留守儿童和独居老人等。倡导物业企业开展管道疏通、管道维修、化粪池清掏、家政服务等服务事项,这样有利于增进物业企业与业主的亲合力,又满足了不同业主的需求,既增加了服务项目,又促进了物业企业与业主的和谐相处。同时鼓励物业企业在节日期间内开展一些有利小区业主的公益活动,增加节日气氛和小区业主的凝聚力,今年已有2家企业开展了公益活动。
(三)公开收支明细,服务收费相对等。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是按照县发改局备案标准和结合市发改局的相关配套文件收取,且要求物业企业将收费标准公司在小区醒目位置,让小区业主明明白白资费,但是,不同小区也有收费不一致的地方,相对地讲,物业费各个小区差异较小,因物价局备案标准是根据物业企业报送的依据结合小区实际审核备案,且未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备案,而物业企业是按遂发改〔2013〕431号及遂发改〔2018〕319号参照执行,仅停车位租金各个小区差别较大,原因是车位系开发商所有,愿租则租,国家也无相关规定,总之物业企业是按照备案标准和相关政策收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务收支不需公开,只是业委会委托对公共部位经营收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必须公开。
(四)加强企业准入清出管理。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并明确取消审批。为切实规范物业市场,在住建部进一步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之前,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物业企业管理制度,严格物业市场的准入。对服务质量差,履职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退出我县物业服务行业。
三、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力度。调查了解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下半年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人员、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住宅小区从业人员在岗培训计划,力争分层次、分类型将现有从业人员再进行培训,并把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参加培训情况与物业服务资质年检工作相结合,促使这项工作抓的更有成效,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定期开展评比、考核,对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同时与城东、城西社区一起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平安小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全县物业行业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健康发展,最大化地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1388251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