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大不动产通告〔2018〕06号
根据土地使用者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将位于大英县回马镇陶都街一宗建设用地初始登记,土地面积3807.06平方米,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其四至界限为:东邻农林村、佘任双,南邻农林村,西邻居民楼,北邻钱弟学、唐高全、陶都街。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登记回马镇陶都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大府函〔2018〕77号)的四至界限进行通告。对该宗地的权属来源、四至界限,如有异议的,请有关单位、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若逾期未提出异议,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825—7875058
回马镇国土资源服务所:18011175867
特此通告。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