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执法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按照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2018〕85号)要求,结合整治县城区山头、河岸等空地乱垦、滥种问题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把解决“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作为主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通过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衔接,促进问题整治落到实处;同时要明确要求、举一反三,有序推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整治好县城区山头、河岸等空地乱垦、滥种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将县城区山头、河岸等空地乱垦、滥种问题整治到位,成立专门的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雷宇科 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陈才双 县执法局特勤大队大队长
周建国 县水务局副局长
彭 勇 县治理办副主任
杨国庆 城东管委会副主任
杨 雷 城西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李春尧 县执法局督查教育股干部
彭红军 县水务局人民渠管理所所长
何艳琴 县城管办城管股副股长
吴奇骏 城东管委会城管股股长
陈森林 城西管委会环保办干部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执法局督查教育股,由李春尧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县城区山头空地乱垦、滥种问题。
牵头单位: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办、城东社区、城西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二)县城区河岸空地乱垦、滥种问题。
牵头单位: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办、县水务局、城东社区、城西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摸排阶段。(2018年7月6日—7月31日)
由城东、城西社区负责摸排县城区内山头空地乱垦、滥种问题,建立初步摸排问题台账;由县水务局负责摸排县城内河岸边空地乱垦、滥种问题,建立初步摸排问题台账。城东、城西社区、县水务局在进行摸排时对种植户进行宣传,动员自行清除种植物、恢复空地、河岸原貌。
(二)自行清除阶段。(2018年8月1日-8月10日)
由摸排出来的乱垦、滥种种植户自行清除,山头空地乱垦、滥种问题由城东、城西社区拍照保存,河岸空地乱垦、滥种问题由县水务局拍照保存,执法局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清除后,由县执法局购买草种进行复绿。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11日—8月31日)
对不愿意自行清除或找不到种植人的由县执法局牵头,县城管办、县水务局、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等部门配合对乱垦、滥种的附着物进行铲除和清理。集中清除后,由县执法局购买草种进行复绿。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10日)以初步摸排问题台账为准,对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按照一一对照进行验收,待全部验收完毕后,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每个阶段案卷材料,报于县效能办。
(五)巡查巩固阶段。(2018年9月11日—12月底)巩固已经整治完毕的县城区山头、河岸空地复绿成果,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县城区山头、河岸等空地乱垦、滥种行为,确保县城区山头、河岸空地复绿成果长久长效。
五、整治要求
(一)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抽调精干力量,充分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水务局、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市民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普通群众理解和支持,在山头、河道岸边设立严禁乱垦、滥种告示牌。同时,要定期通过大英电视台宣传整治情况和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加强协作,畅通信息。各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及时反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整治中的好办法、好经验。每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整治进度报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执法局督查教育股李春尧,联系电话:13678253724,QQ437002872,邮箱4370028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