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8〕130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企业联络员工作制度》的
通 知
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大英县企业联络员工作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大英县企业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动服务企业有关要求,不断提升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夯实基层统计基础,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特在我县推行企业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两地一心”战略定位,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选派一批优秀实干的企业联络员,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规范管理,为大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职责定位
(一)联络员职责。联络员是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与企业联系的桥梁纽带,是服务企业的重要力量,是助推企业发展的参谋助手。其主要职责为:按月指导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按月向行业主管部门反馈企业运行情况和统计基础工作情况;自觉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落实县委、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职责。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负责对联络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县发改局负责联络员日常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收集情况并汇总上报县企业联络员管理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县经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企业联络员的日常联络、管理及考核;县商务局负责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含规模个体户)和重点服务业企业与企业联络员的日常联络、管理及考核;县住建局负责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企业联络员的日常联络、管理及考核;县统计局会同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指导联络员对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及统计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进行系统的学习;联络员派出单位负责协调联络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
三、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坚持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成立大英县企业联络员管理领导小组 (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经费保障。联络员到联系企业服务,所需经费和工作条件由派出单位予以保障。
(三)人员保障。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负责分配企业联络员到需要服务的企业,联络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如有调整,须报请领导小组同意。
(四)督查考核。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联络员履职情况和工作效果实行一月一考核(附件2),考核结果纳入派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大英县企业联络员管理领导小组
2.大英县企业联络员考核细则
3.大英县企业联络员派驻人员名单
附件1
大英县企业联络员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吴红彬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文 林 副县长
邓兰英 副县长
何 涛 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陈长恩 县目标办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包成鹏 县效能办专职副主任
姚 军 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陶 虎 县发改局局长
黄霁阳 县统计局局长
夏 军 县住建局局长
李志平 县经信局局长
郭 骋 县商务局局长
附件2
大英县企业联络员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