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
2017年9月11日,县安监局以《关于督促四川嘉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函》(大安委办函〔2017〕12号)发函,要求你单位督促四川嘉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创公司)及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所有入驻嘉创产业园区企业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用水正常运转等。但近期,县安监局仍多次收到相关企业有关安全隐患反映:整个嘉创产业园区消防主机、线路、声光烟感、手报等均存在故障,严重影响入驻企业的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无法保障企业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预警及处置。为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避免事故的扩大及降低火灾损失,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县安监局决定再次对嘉创公司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工作进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嘉创公司逗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限期对消防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由你单位验收后书面报县安监局备查。
二、园区管委会应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如嘉创公司拒不整改隐患或限期整改不到位,园区管委会可依法或联合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逗硬对嘉创公司违法行为予以顶格处罚。
三、如因嘉创公司相关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的多发或消防设备无法正常运转造成事故的扩大等,县安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相应责任。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