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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象山镇2018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 知

2018-7-10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象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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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府发〔2018〕8号 签发人:陈建平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象山镇2018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工作组、镇直部门:

  《象山镇2018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象山镇2018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洪水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防汛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三是以人员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把预防洪涝灾害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洪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四是坚持依法防汛抗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民兵应急分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五是坚持防汛抗旱并重,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现状判断

  我镇辖区江河、塘堰度汛能力差,部分塘堰年久失修,一旦出现洪涝天气,随时可能发生堤坝垮塌、洪水泛滥等严重灾害。尤其是马蹄垭村、白角滩村、施家坝村等地势低洼地区,极有可能受到洪涝灾害的袭击。

  川中地区地质结构复杂,为地震高发地区,一旦发生地震将有可能导致部分居民房屋倒塌,郪江上游塘库堰决堤,将导致下游地区被水淹没,郪江桥梁断裂,导致夏团路三象路线交通中断。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应急工作。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象山镇防洪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熊 健 镇党委书记、大调解中心主任

  副总指挥:陈建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肖 勇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查素芳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邹学建 镇副镇长

  奉 楷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邓万兵 武装部长、副镇长

  徐 锋 镇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熊晓彬兼办公室主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通讯联络组、医疗救助组等五个小组。

  1.防汛抢险组

  组 长:邹学建 副镇长

  副组长:廖 实 象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熊晓彬 象山镇安全办主任

  曹光华 象山工作组组长

  齐仁辉 黄莲工作组组长

  唐安林 永乐工作组组长

  陈建华 镇国土所所长

  2.医疗救助组

  组 长:肖 勇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虹刚 象山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黄雅玲 镇村建所工作人员

  彭 丽 镇财政所副所长

  杨 微 镇安办工作人员

  3.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 长:查素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蒲 涛 镇财政所所长

  胡红红 镇社事办主任

  任添丽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徐 锋 镇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成 员:周 鑫 象山镇派出所教导员

  黄 明 象山镇派出所副所长

  5.通讯联络组

  组 长:奉 楷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杨南胤 镇党政办主任

  杨 帆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贺 敏 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二)应急机构职责

  1.防洪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是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镇党委、政府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二是当行政区域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有关村委会和单位的雨情、水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三是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组织镇直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四是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

  2.防洪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二是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三是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和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四是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五是协助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组织防汛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

  六是完成镇防洪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抢险应急小组职责

  (1)防汛抢险组

  及时赶赴救灾现场,查明灾情,摸清情况,负责带领并指挥抢险救灾突击队完成现场救灾任务,做好抢险救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鼓动工作。

  (2)通讯联络组

  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后勤物资保障组

  按照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管理、供应工作。

  (4)医疗救助组

  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汛后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5)安全保卫组

  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三)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防洪防汛指挥机构

  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洪防汛指挥机构,将防洪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组、队、人,必须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本地区、本单位防洪抢险工作。

  (四)汛期值班制度

  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要安排汛期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五)汛期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一是督促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水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预防洪水灌井、透水、露天矿边坡坍塌、滑坡以及道路、通信、电力中断等重特大水灾事故和突发性灾害发生。

  二是督促危化品企业要对有毒有害物质和通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妥善保管,落实防潮、防水和库房防渗漏措施。对防洪排涝设施要专人监控,加强水灾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

  三是督促道路交通和地质灾害点要加强对汛期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容易发生塌方、落石等危险地段进行重点监控,遇暴雨天气和桥线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拦停、封锁区间等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对居民排洪设施的排查加固,地质灾害点巡查和监测,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完善和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防止汛期安全、山洪和地灾事故发生。

  四、抢险救灾力量编成

  (一)抢险救灾突击队

  由镇安全办、综治办、象山派出所和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共30人,其中镇内工作人员和派出所干警15人,象山民兵分队15人,由黄强同志带领,主要负责镇防汛值班及县人武部和县抢险救灾指挥部赋予的抢险救灾任务。

  (二)留守自救分队

  由镇党政办、民政办和象山派出所人员组成,共15人,由奉楷同志负责,主要担负政府机关的安全及抢险救灾后勤保障任务。

  (三)抢险机动分队

  由象山、黄莲、永乐3个工作组组成,共30人,每个工作组10人,作为镇抢险救灾机动分队,由邓万兵同志带领,主要担负全镇范围内抢险救灾机动作战和群众疏散转移任务。

  五、洪水预报预警及物资准备

  (一)预警警报的发布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上级防汛部门的降雨和洪水预报进行预警发布:

  一般洪涝﹙IV级响应﹚由镇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发布;较重洪涝﹙III级响应﹚由镇政府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发布; 严重洪劳﹙II级响应﹚和特大洪涝﹙I级响应﹚由镇政府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发布; 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 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发布后, 低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启动。

  (二)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包括灾情图片),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三)物资准备

  防洪防汛抢险物资需储备:编织袋、铁锹、照明器材、救生设备、运输工具等。

  ﹙四﹚运输车辆安排

  由后勤物资保障组随机抽调。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IV级应急响应﹙篮色﹚

  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郪江流量达到8000M3/S﹙重现期两年﹚。

  2.III级应急响应﹙黄色﹚

  全镇范围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郪江流量达到16800M3/S﹙重现期10年﹚。

  3.II级应急响应﹙橙色﹚

  全镇范围内降雨量超过200毫或郪江流量达到20200M3/S ﹙重现期20年﹚。

  4.I级应急响应应﹙红色﹚

  全镇范围内降雨量超过250毫或郪江流量达到21800M3/S ﹙重现期30年﹚。

  ﹙二﹚应急响应程序

  洪灾级别确定后, 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及村社立即启动相应的洪灾应急预案, 高级预案启动时, 低级预案同时启动。

  1.﹙篮色﹚IV级洪灾应急响应﹙对应IV级应急响应﹚

  ﹙1﹚镇政府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到岗, 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

  ﹙2﹚镇防汛指挥部将汛情通知到各单位、村社并及时通过广播和手机短信发布汛情通报。

  ﹙3﹚加强堤防、堤坝巡查, 发现隐患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

  ﹙4﹚沿江所有船只按县海事处的规划停靠要求停靠到安全地带避险, 并用钢绳加固到栓船桩上, 做好24小时安全值守, 备足抢险人员。

  ﹙5﹚做好河心洲坝及江河沿岸可能被淹没区的人员、物资等向高处疏散转移准备。

  ﹙6﹚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

  2. ﹙黄色﹚III级洪灾应急响应﹙对应III级应急响应﹚

  ﹙1﹚各部门做好本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 镇指挥部各机构和村社做好洪灾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撒离、转移安置、卫生防疫等工作。

  ﹙2﹚视灾情镇防汛指挥部派人分赴灾区, 指导、协助当地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镇防汛指挥部带班领导到现场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3.﹙橙色﹚II级洪灾应急响应﹙对应II级应急响应﹚

  ﹙1﹚镇人民政府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 镇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全镇防汛救灾力量。

  ﹙2﹚镇防汛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和灾情发展态势,未来天气变化,研究决策抗洪抢险重大问题和人力、物力、财力的调度。

  ﹙3﹚发布紧急通知,派出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指导抗洪救灾工作,向县防汛指挥部、县委县政府通报情况。

  ﹙4﹚镇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现场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4.﹙红色﹚I级洪灾应急响应﹙对应I级应急响应﹚

  ﹙1﹚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救灾。

  ﹙2﹚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沿江群众和特别重要工业设施及重要交通桥涵、军事等设施安全。

  5.先行处置原则

  当汛情险情和灾情发生时,各单位、村(社区)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快速作出反映,各责任人员和抢险人员到现场指导抗洪抢险救灾,组织群众自救,并加强对汛情、险情和灾情的监视,并及时报告。

  6. 紧急处置

  ﹙1﹚防汛抢险

  当出现重大汛情险情时,各部门、村(社区)要按照防洪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抢险,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人员的紧急转移预案。

  ﹙2﹚灾民安置

  对转移的群众安置,实行以村(社区)为单位就近安置为主、镇上支持为辅的原则。灾民紧急安置采取借住、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方式,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建房相结合。

  ﹙3﹚物资调运

  防汛救灾物资调运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防汛指挥部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和行政村,由单位和行政村按镇防汛指挥部的物资调运、发放程序办理,并按其使用办法进行结算和归还。

  七.预警预报的解除

  当降雨减小或停止,江河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汛情得到缓解,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分析后报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同意,宣布解除洪灾预警预报;己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宣布终止预警期。

  八. 郪江洪水防御方案

  郪江洪水防御方案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照郪江不同流量制定相应方案。

  (一)郪江流量8000M3/S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岗,保持与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部门的联糸,有关单位和村(社区)应组织开展堤防和防洪设施的巡查,沿江船只到规划地点停靠并加固船桩及钢绳,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做好抢险准备。

  (二)郪江流量8000M3/S以上16800M3/S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镇防汛指挥部带班领导到位;密切关注水情灾情变化趋势,及时向上级报告,根据预报的洪峰流量调用抢险物资,出动抢险队伍,组织转移可能淹没范围内的群众和危险物品,做好救灾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同时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三)郪江流量16800M3/S以上洪水防御方案

  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位;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救灾。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沿江群众和特别重要的工业设施及重要的交通桥涵、军事等设施安全,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九. 淹没区人员撤离转移方案

  ﹙一﹚淹没区人员撤离转移职责

  1. 镇人民政府及镇防汛指挥部负全镇淹没区人员撤离转移的组织、指挥。

  2. 淹没区人员撤离转移,分别以村(社区﹚两委会、社﹙居民小组﹚、户为单位。原则上以村(社区﹚三职干部、社长﹙居民组长)、户主为负责人,企业以法人为负责人。

  (二)淹没区人员撤离转移预案

  1. 郪江洪峰流量8000M3/S以上16800M3/S以下,由镇防汛指挥部在接到预报通知后,通知各有关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撤离转移。来不及撤离和无法正常撤离的人员,镇防汛指部立动用抢险船进行转移救助。

  2. 郪江洪峰流量16800M3/S以上,由镇防汛指挥部在接到预报通知后,指令各有关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在预报洪水到来前2小时内完成可能淹没区内群众安全撒离转移。

  十. 应对措施

  (一)洪水预报

  根据上级气象、防洪部门发布的雨情、水情预报,由镇防汛办及时通知领导、相关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

  (二)防洪工程监测

  加强对洪水位和防洪工程的观测检查,汛期每天一次,警戒水位每天二次。

  (三)人员转移安置

  1.当上级防洪部门预报郪江洪峰流量8000M3/S以上16800M3/S以下时,有关单位、村(社区)负责人按汛前制定的淹没人员疏散撤离转移方案, 逐户逐人地向救生高台或二、三楼、就近高地住户转移安置。

  2.当上级防洪部门预报郪江洪峰流量16800M3/S以上时,有关单位、村(社区)负责人按汛前制定的淹没人员疏散撤离转移方案, 逐户逐人地向就近高地住户或指定地区转移安置。后勤组要按事前制定的预案落实疏散撤离转移和安置接待负责人。

  (四)救灾防疫

  镇民政、保险部门负责做好灾害地区人员的生活救济、扶肋和理赔工作。由民政部门编制落实灾民救济方案,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医疗。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要根据灾区的受灾情况,及时制定恢复正常生产方案,组织群众恢复正常经济建设。同时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上级资金、技术支持。

  医疗卫生防疫组要及时救治伤病员,确保灾区人民医药需要。同时对灾后可能出现的疫病种类开展防治工作,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五) 防汛抢险责任制

  防汛抢险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主要责任人)同为防汛抢险第一责任人。

  防汛抢险救灾决策指挥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抢险救灾责任制。由各级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单位、本地区的防汛抢灾工作。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主要责任人)对防汛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六)抢险队伍调动

  镇防汛指挥部建防汛抢险专业队,当紧急抢险时组织预备队。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组建常备队。

  常备队由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调动。

  专业队和预备队由镇防汛指挥部调动。

  (七)信息传送

  1.镇机关:电话、电话短信,吹口哨或口头通知;

  2.基层:(1)电话或广播通知;

  (2)派民兵跑步或利用交通工具口头通知;

  (3)其他方法通知;

  (八)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调运

  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根据受灾地区实际情况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调运,指挥部后勤组具体负责及时安全运至指定地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调用的物资要登记造册,在汛期过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和不能归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它处理。

  (九)应急结束

  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实际情况,发布解除应急命令,转入正常工作。

  附件:1.象山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象山镇关于汛期船舶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3.象山镇防洪领导、洪灾统计员电话号码

  4.象山镇2017年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5.象山镇抗洪抢险应急分队人员名单

  6.象山镇洪灾应急疏散人员转移指挥流程图

  大英县象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 3月16日印发

  附件1

  大英县象山镇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熊 健 镇党委书记、大调解中心主任 15982526668

  副组长:陈建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3909066343

  肖 勇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15108118656

  查素芳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8282584661

  邹学建 副镇长 13795876670

  奉 楷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13547751693

  邓万兵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13882566321

  徐 锋 镇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15908307895成 员:杨南胤 镇党政办主任 18280885317

  熊晓彬 镇安全办主任 18782596532

  王育勋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15082593526

  蒲 涛 镇财政所所长 13778731976查春容 镇林业站站长 13551764018

  唐安林 镇村建所所长 13982516800

  胡红红 镇社事办主任 13568701611黄 硕 镇安办工作人员 13778711002 陈建华 镇国土所所长 15983052117

  廖 实 镇派出所所长 13508212811

  陈虹刚 镇卫生院院长 13684446880

  


  附件2

  大英县象山镇

  关于汛期船舶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加强汛期船舶管理,及时有效地做好船舶缆绳断裂等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船舶停靠岸边,缆绳断裂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按规定的程序汇报,汇报时应说明船舶缆绳断裂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船船舶所属单位、船舶性能状态、船舶有否装卸货物、事故严重程度等。我镇接到船舶缆绳断裂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各部门汇报,争取海事搜救单位救援。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镇相关单位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断缆事故发生后,立即清点人员,确认有无受伤或失踪人员。如果缆绳断裂、船舶位移则使用配备钢丝缆绳,延长时间。同时,靠码头泊位的大马力船只立即出动,顶推船舶,以稳住险情。稳住险情后,会同各部门作好处理解决方案。事故处理人员应穿好救生衣。

  现场行动中,各单位首先应积极自救,维护好现场秩序;并组织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施救,必要时调集其他船舶增加救助力量。组织相关沿线各村派人瞭望,争取最短时间内找到事故船。


  附件3

  象山镇防洪领导、洪灾统计员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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