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57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健全台账,认真自查
各镇乡、各园区、社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再次对辖区、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排查摸底、辨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台账,做到无遗漏、无盲区。要将工作安排部署到相关企业,按照省安委办工作步骤安排,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企业要将自查结果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查漏补缺,督促整改
各镇乡、各园区、社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有序推进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结合辖区、行业企业现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要在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落实制度,强化监管
各镇乡、各园区、社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程序,严格作业现场的监管、监测、监护,按规定配备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装备,防治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要加大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还要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镇乡、各园区、社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要按照县安委办《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的函(大安委办函﹝2018﹞10号)要求,于每年11月5日前向县安办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表、汇总表及情况调度表等。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