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府办函〔2014〕59号、遂禁烧办函〔2014〕1号、遂综利办函〔2014〕1号文件和县上有关文件精神,5月10日,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县治理办、县农办、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禁烧办、县综利办等部门对全县各镇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各镇乡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均成立了以分管副乡、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构筑起了镇乡包村、村包社、社包片的禁烧工作网络,工作机构、工作方案、责任体系基本完备,把责任落实了到田间地头,落实到了具体人,切实做到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管理全覆盖。
(二)宣传形式多种多样。各镇乡均通过广播、召开专题会议、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布禁烧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出了良好的工作氛围。金元乡及早谋划,从3月起就开始在大会小会上强调该项工作,隆盛、回马、河边、天保等镇乡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
(三)工作开展有声有色。一是大力发展秸秆饲料。坚持“秋季抓青贮,常年抓氨化”的秸秆利用原则,以牲畜养殖专业大户、养殖集中区为重点,着力抓好了秸秆青贮、氨化等实用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二是发展秸秆肥料。大力推广秸秆机械还田技术,扩大秸秆粉碎还田面积,利用秸秆微生物快速腐熟技术,将秸秆转化为有机肥料。三是发展食用菌生产。利用大豆、玉米秸秆等资源,发展食用菌栽培,产菌后剩余物直接作为肥料还田。四是发展沼气、秸秆气化工程。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制备沼气,有效缓解农村地区能源紧张问题,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秸秆气化工程,通过多渠道解决农民秸秆出路和问题,有效地消除了焚烧秸秆隐患,缓解了禁烧工作压力。
二、存在问题
在此次全县范围内的专项督查中发现,回马镇高速公路沿线、光明村、涪江村、郪江村;隆盛镇罗桂路沿线、民主办事处、马曹湾村、平安寨村、高速公路沿线;金元乡红金路沿线;天保镇蓬云路沿线;蓬莱镇蓬乐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卓筒井镇骑龙寨村、三元村;河边镇大码口村、福禄办事处;玉峰镇玉印村、肖家沟村、团结办事处等均发现程度不同的村民焚烧秸秆情况。究其原因:一是部分镇乡思想上重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二是个别镇乡宣传发动不到位;三是相关责任单位指导不到位,深入镇乡工作时间较短。
三、下步要求
(一)强化宣传。各镇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府要求、文件精神家喻户晓,以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垃圾和树叶现象发生。
(二)源头控制。一要加强秸秆清运工作。各镇乡要督促村民对已收割地块秸秆进行迅速清运,确保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相关单位要加大对镇乡秸秆清运工作查办力度,特别是高速路、县乡主要道路两侧以及与其它县区边界地块秸秆。二要加大秸秆全量还田工作。各镇乡要对照规划,切实做好全量还田工作;县农业局要做好机械调配及监督指导工作,督促重点地块进行全量还田,确保还田率100%。
(三)强化责任。各镇乡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好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县农业局要继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县环保局要继续加大对秸秆露天焚烧的执法力度。
县政府督查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