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经普办发〔2018〕1号
大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内设工作组
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府办函〔2018〕68号)文件精神,现将大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黄霁阳 县统计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岳 薇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副 主 任:岳爱华 县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但志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 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杜佳霖 县政府秘书二科干部
管 静 县新闻中心主任
张盼琨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邹 磊 县发改局收费管理股股长
陈天林 县经信局综合股股长
谭 桦 县民政局规财股股长
刘艳琼 县住建局计财股股长
肖 梅 县商务局助理统计员
冯 有 县地税局服务征管股科员
文舰澜 县国税局纳税服务与收入核算科副科长
王 薇 县工商质监局行政审批许可股股长
秦开武 县财政局编审中心主任
漆学东 县教育局干部
刘 甜 县交运局办公室办事员
张 渺 县文广新局干部
田荣华 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工作人员
唐 英 县机管局资产科科长
肖 荣 县水务局水保办工作人员
王 俊 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副股长
唐 宁 县公安局民警
胡 钦 县统战部干部
徐海燕 县文旅产业园干部
马勤学 县司法局办公室干部
卢 涛 县人社局社保股股长
廖贞平 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陈利君 县统计局农村经济股股长
谢 滢 县统计局工业与投资股股长
张 爽 县统计局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股长
胡清英 县统计局贸易外经社会事业股股长
王 卓 县普查中心副主任
邹东理 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江 娟 县统计计算中心主任
钟以敏 玉峰综合统计站站长
胡秀蓉 通仙综合统计站站长
漆泓瑶 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干部
罗 灿 县普查中心干部
陈顺林 县统计局办公室人员
二、办公室内设工作组及职责分工
大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四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业务组、宣传报道组、执法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业务组
组 长:岳 薇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成 员:张盼琨 邹 磊 陈天林 谭 桦 刘艳琼
肖 梅 冯 有 文舰澜 王 薇 漆学东
刘 甜 田荣华 唐 英 肖 荣 王 俊
胡 钦 徐海燕 卢 涛 谢 滢 张 爽
胡清英 王 卓 胡秀蓉 漆泓瑶 罗 灿
职 责:负责组织全县经济普查业务工作;负责全县经济普查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督促检查各级普查机构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负责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种文件;组织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名义开展的大型活动和承办综合性会议并负责会务工作;制定全县经济普查方案及各项业务工作细则;负责县级试点工作和全县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名录库信息收集比对、电子地图绘制和普查对象清查摸底工作;负责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审核、汇总、上报、评估、质量抽查、数据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全县普查公报的起草和发布,编印出版普查资料;负责统一对外提供普查资料,为党和政府领导及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县普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负责全县经济普查的总结表彰等。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但志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管 静 张 渺 陈利君 邹东理
职 责: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经济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负责编写普查工作简报及大事记,撰写工作动态。
(三)执法检查组
组 长:岳爱华 县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杜佳霖 马勤学 唐宁 钟以敏
职 责:负责普查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普查执法检查方案;负责受理对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转办、督办案件;依法对重大普查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督促各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普查机构查处普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普查活动中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 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秦开武 廖贞平 江娟 陈顺林
职 责:负责落实县级普查经费预算,指导各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完成经费预算及督促落实;负责普查物资和办公用品的招标、采购、管理及分发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管理与使用;负责会务接待以及其余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大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大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