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值班值守管理,规范值班值守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信息畅通,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有效,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时间及值班人员报送主要领导审核,并提交镇党委会研究通过后,由党政办负责通知值班时间和值班人员。
第三条 带班领导负责值班值守日常工作和应急值守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
第四条 值班人员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来电的相关事宜;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4.承办领导交办的相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 值班工作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上级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清楚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会;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第六条 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社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制定规范的值班信息报送方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第七条 值班工作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专人计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4.值班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者,按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与年终考核及绩效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