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英县水务局依法治县2018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股室:
为推进依法治水创建法治水务工作,根据县委办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水务工作实际,现制定《大英县水务局依法治县2018年工作要点》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8日
大英县水务局依法治县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依法治县巩固提升年,全县水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推进水务行政决策、权力运行、执法监督和普法教育的依法依规运行,服务水务中心大局,聚焦重点难点,切实把水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县,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大英提供坚强水务法治保障。
一、坚持水务依法行政
(一)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水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本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水务支持。进一步明确全县水务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水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政绩考核、考察使用。全县各级水务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县局各股室,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加强水务合法性审查。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相关规定,强化水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把关。(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水保办、水利股、质监站、河管中心、农建办、供排水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强化水务法治基础。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水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水务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水务“法治共建”活动,着重把水务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办公室、人教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加强政策调研。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水务改革、发展和水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为各类水利政策提供支持。(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县局各股室,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做好水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深入推进水务“七五”普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统领,加强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提升涉水法律法规知晓率为目的,将法治宣传教育和厉行法治,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有机结合,通过“以案释法”“法律七进”等活动加大水务普法力度。(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单位:相关股室,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六)继续深入推进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实施好局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重点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单位:相关股室,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七)提升水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以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今年将重点加强对《水法》《防洪法》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的方式轮训执法人员,提高其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综合培训和综合执法能力培养机制,提高水务行政执法人员的“四种能力”,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能力、法治宣传教育的语言表达能力、对违法行为的分析能力和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行能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人教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规范水务行政权力运行
(八)优化调整水务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县上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全面公开权力类型和名称、责任主体、事项及边界、法律依据、行使层级、收费项目及依据、监督方式等。(责任单位:执法队,配合单位:县局各股室,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九)积极推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水务职能职责,积极认领平台水务权力事项,完善九大权力事项和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信息、服务信息、流程图设置等细节配置,督促相关权力事项及时上网运行,做到线上线下事项一致。加强对一体化平台的网络硬件和软件建设,增强电子网络运行的物质技术支撑。(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县局各股室,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用水务法治思维推进中省市决策部署落实
(十)积极推进水务脱贫攻坚工作,利用水务行业优势,精准实施水利脱贫项目和措施,为脱贫攻坚提供有效水务法治保障。(责任股室:农建办,配合股室:人教股、水保办、水利股、执法队、质监站,河管中心、供排水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一)继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大力实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生态河湖示范行动,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努力建设美丽河湖。健全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责任股室:河长办,配合股室:水利股、水政股、执法队,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二)深入推进全县砂石资源经营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坚定不移推进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坚定攻坚克难的信心,坚持高位推动,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形成部门合力,做好宣传督导,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力争10月份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河长办、行政许可股、防洪办,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五、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十三)深化水务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制度机制,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依法推进水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我县水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水保办、水利股、质监站,河长办、农建办、供排水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四)严格执法实体和程序合法。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法律准确,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依法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不得颠倒、遗漏程序规定。量化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责任股室:执法 队,配合股室:水保办、水利股、质监站、河长办、农建办、供排水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五)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的学习教育,制定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及程序。对危害防洪安全、盗采砂石资源等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水保办、水利股、质监站、河长办、农建办、供排水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六)加强水务执法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全县水务系统推进水务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综合执法机制,强化监督约束,实现权责一致和执法重心下移。(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科室:水保办、水利股、质监站、河长办、农建办、供排水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十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市场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水保办、水利股、质监站、河长办、农建办、供排水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八)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督查。开展水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交叉督查。(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水保办、水利股、质监站、河长办、农建办、供排水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九)健全信访机制。建立健全信访机制,完善网上受理信访的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责任股室:执法队,配合股室:水保办、水利股、质监站、河长办、农建办、供排水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