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县文化产业园区系统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保障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及县政法委、县维稳办《关于全力做好防范暴力恐怖袭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委政法〔2014〕7号)精神,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基本战略部署和县“压事故、保平安,打谣言、净网络”等专项工作的要求,提升暴力恐怖袭击防范意识,提高稳妥处置各类暴力恐怖袭击事件能力,减少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处置原则
(一)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反恐事件,要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政策的严肃性,依法处置突发事件。
(二)属地管理原则。处置突发、反恐事件,原则上由机关负责处置或报县维稳办、应急办、政府。
(三)及时处置原则。处置突发、反恐事件要及时,对危害性较大的突发、反恐事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利用可能条件,及时报告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
(四)协作配合原则。处置突发、反恐事件时,各股室要通力配合,加强协作。
(五)平息事态原则。处置突发、反恐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或防止事态扩大为原则,讲求工作方法,通过采取相应手段,平息事态或控制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六)预防为主原则。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忧患意识,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管理,预防各类突发、恐怖事件的发生。
三、暴力恐怖袭击主要防范对象
由于园区工作重点为规划建设,招商服务,内务管理,无辖区管理,因此园区防范处置重点为机关办公场所,园区各项目场所,重大节假日、各类大型活动、会议等敏感时段和敏感区域。
四、应急重点
发生爆炸、投毒、纵火、枪击、绑架和劫持人质等严重暴力事件以及安全生产事故。
五、日常防范
建立健全防范暴力恐怖袭击责任制,园区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加强对职工的有关反恐怖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对恐怖袭击的防范意识和心理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应急通信、监控系统等器材、设备,做到人防力量到位、物防设施齐备、技术设备运行正常,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定时对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进行检查,重大节假日、各类大型活动、会议等敏感时段和敏感区域加强值班和防范。
六、组织指挥
园区系统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由园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按照上级防范工作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本单位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预防工作,一旦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要迅速上岗到位,指挥到位,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小组,并认真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件发生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按规定的处理程序,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园区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成武
副组长:梁星 胡敏
成 员:谭力 李彦 杨梅 旷绍元 王强华 查士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股,由王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主要工作和职责分工
(一)主要工作
1、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及时发现、收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应急、反恐怖机构;根据工作性质和设施、设备的特点研究、提出处置建议,供上级应急机构决策;执行上级应急机构下达的各项指令,完成上级应急机构赋予的工作任务。
2、处置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时,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暴力恐怖袭击所产生的危害和影响。
(二)职责分工
1、园区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园区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园区系统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拟定园区防范暴力恐怖袭击的措施与对策,及时掌握动态信息,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与本园区有关的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
2、园区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收集、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应急机构报告、提供相关处置建议,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构的指示精神,必要时组织专家赴现场开展技术指导。负责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园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协助园区领导小组做好抢险救援的指挥和调度工作。
3、园区办公室职责
负责协调宣传,后勤保障,值班、车辆安排,物质准备,各种指令、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等有关工作。
4、园区其他各股室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引导人员到安全区域,岗位职责区域的安全检查,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和安全保卫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预案启动标准
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按照危害程度及规模大小设定启动标准:
第一类:事件严重影响园区机关的正常工作;事件造成系统人员3人以上受伤;事件造成系统人员死亡或失踪;事件造成机关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
第二类:园区系统局域网遭受计算机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或网络设施被盗,造成信息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各类盗窃案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工作;交通事故、房屋坍塌及其他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类:冲击机关、项目场地,造成单位不能正常办公,施工工地不能正常施工的;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九、处置程序
发生第一类事件,主要领导必须及时会同有关股室赶赴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了解事件情况,并及时将事件基本情况向党委、政府报告。
发生第二类事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及时正确指挥,在第一时间采取保护或施救措施,保护事件现场,同时报告公安机关、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发生网络安全或重特大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发生第三类事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控制事态发展,了解事件经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危害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尽最大可能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尽快平息事态,并将事件基本情况向党委、政府报告。
十、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各项工作。防范暴力恐怖袭击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各股室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严谨的措施真正把暴力恐怖袭击防范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到位。
2、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园区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和备勤力量,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装备准备工作,保证信息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能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3、科学精心安排,加强日常防范。各股室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日常防范工作,做好相关装备、器具的购置与储备,适时开展应急预案相关学习、培训和模拟演练,加强和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整体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