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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复函

2018-6-12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2| 评论: 0|来自: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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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大英县总支:

    你总支在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闲置土地利用的建议》(第1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

复如下。

    一、调查摸底,弄清土地流转现状

    截至2017年底,我县共有299个行政村,2852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41.9万人,劳动力24.8万人,外出务工人员

16.1万人,占劳动力人口的64.9%。耕地面积31.9万亩,人均耕地0.76亩,全县撂荒地面积6.4万亩,约占全县耕地面

积的20%左右。

    2016年,由县国土局牵头,在县国土局和乡镇国土所分别建立了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专门针对农村闲置土地

及有流转交易意向的土地进行信息公布,以此促进土地流转、用活土地经营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截至2017年

12月,全县共发布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信息53宗,成交51宗,面积达18613.32亩,完成全年任务15500亩的120%。其

中:贫困村土地流转9宗面积2514.82亩,为农民新增收入75.44万元。

    二、多种举措利用农村闲置土地

    (一)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解决劳动力素质不高的问题。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当前我县利用闲

置土地的有效途径。通过引进业主和龙头企业,进行土地集约化经营和综合开发,鼓励有经营能力的业主适度扩大经

营规模,带动农户增收致富。通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典型示范引

导,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的作用,带动引导分散的农户按照产业链、产品和品牌组建合作社、兴

办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类型的农业合作社,目前,我县共有专业合作社380个,家庭农场149家,龙头企业17个。

有效促进了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与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的合作与联合,不断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引导产业适度规模发展。在有偿、依法、自愿的原则下,对因无力耕种又不愿放弃土

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的方式流转土地。坚持走业主自主经营、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

积极培育业主和龙头企业,进行土地集约化经营和综合开发。鼓励本地有经营能力的农户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农户增

收致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干部积极带头承包、领办、参股农业项目,开发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

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组织经营得好、示范带动性强的业主参加相关培训、外出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能

力,拓展经营规模。

    (三)政府引导,政策倾斜,提高种养大户积极性。一是加大粮食补贴投入,将补贴向种粮大户倾斜。按照“谁

种植谁收益”的原则,保证粮食补贴能够发到真正种粮人手中。条件成熟后,可以以粮食产量或销售量为依据进行补

贴。二是加强信贷扶持。对土地规模经营30亩以上、经营合同期限10年以上并实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的经营主,在资

金投入方面确有困难,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三是加强财政扶持。县财政每年在农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

份额的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奖励在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和业主。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提高土地利用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

施条件,通过加大投入,引导和促进社会多种渠道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抓农田水利建设,推广农业机械,抓

耕地地力保护、质量建设,以此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水平、农业生产能力和老百姓种粮积极性。

    (五)加强服务平台管理,提升农村土地利用率。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维护流转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转,优化资源配置,助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和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准确把握中、省、市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要求,按照省、市、县要求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流

转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府办函〔2017〕69号),并转发了《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农村产权流

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的通知》(大府办函〔2017〕55号,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服务平台的管理,有效提升了土地

利用率。

    三、探索农村闲置土地有偿退出机制

    深入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农民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保护有力的“三权分置”格局和规范高效

的“三权”运行机制,让农民成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关于你提出的土地有偿退出问题,目前省市“三权”分置意见中还没有明确提出,也没有相应的操作程序。老百

姓虽然不能实行土地的有效利用,但可以通过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办法,多种渠道来激活流转土地经营权实现

土地增值增效,实现解决农村土地闲置问题。

    四、关于成员资格及配套保险问题

    (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一经认定将实行成员静态化管理,进行登记备案,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按照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二轮承包期结束,按照承包土地长久不变的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该也会保持长久不变。

    (二)配套保险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大英县将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开展工作。

    五、加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

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

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目前,我县已召开了全县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好大英县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有占有权和收益权。  

    此复。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联系人:税文君;联系方式:13909066994)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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