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红委员:
你在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第85号提案)收悉,现复函如下。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狠抓精准扶贫,在精准识别方面,综合运用排除法、“锅底理论”法、比较法、民主评议法对贫困人口进行了识别和动态调整。在2014年贫困人口建档立卡、2015年贫困对象“回头看”、2016年贫困对象甄别的基础上,2017年在精准识别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做好贫困对象“再甄别”。2017年2-3月,按照“两比对”“两核实”方法对不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进行了清理,对以往未识别到的贫困农户进行了重新识别;二是全面开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三是开展贫困对象动态调整,2017年11月—12月,再次组织镇乡村开展了动态调整,对贫困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增减情况进行了变更、对家庭信息进行了核实更新,对因重大变故达到贫困标准的农村贫困家庭,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程序进行了识别。今年还要继续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
根据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相关规定,集中居住的五保户
已通过特困人员保障制度予以保障,不再纳入贫困户序列。分散居住的五保户,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同时组织镇乡村引导散居五保户到养老院集中居住。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县设立了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等四项基金,基金总规模4130万元,其中,卫生扶贫救助基金650万元,该基金由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管理。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内容主要是对县域内政策范围外的住院费用、未纳入报销范围的门诊费用、依规转诊异地就医未能完全报销的住院费用实施救助,救助标准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 500-5000 元之间,重点向重大疾病贫困患者倾斜,确保“大病多得救助、小病适当救助”。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谢旭日;联系电话:797693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2份),县政府办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