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加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管理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为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冒领现象,现提出以下工作安排,请认真落实。
一、明确职责,完善信息便于管理
加强遗属信息管理,准确掌握遗属的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了解遗属的生存状态,防止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出现冒领现象。按照“统一发放、分散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承担遗属管理工作,县机保局负责发放工作,各单位要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遗属信息核实、完善工作并报县机保局,基本信息由县机保局提供。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防止冒领
各单位要落实人员掌握本单位遗属变化情况,每月5日前将上月遗属死亡、再婚、居住地址变化等情况书面报县机保局;县卫计局、民政局要大力支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全县死亡人员基本信息书面形式通报县机保局;县机保局要按各单位需求提供遗属名单,认真梳理单位、部门报送死亡、再婚等信息,要充分利用全省社保年审平台掌握遗属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情况,每年要开展领取资格认证,及时停发死亡、再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不再具备领取资格以及逾期未参加认证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要负责做好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预算编制、调整报批和发放工作,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三、强化监督,逗硬执行追究责任
在县机保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25-7823356),实行社会监督,凡在遗属死亡当月举报的,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可在县机保局领取举报奖励500元,遗属家庭成员主动报告也可按此奖励。县人社局要将监督工作列入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范围,各乡镇和园区(社区)管委会要将监督工作对村、社区提出明确要求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辖区内死亡人员要在死亡当月上报县机保局。从2018年6月起,凡逾期未报的,对设有劳动保障协管员的村(社区)每次扣发补助100元,对未设置的村(社区)每次扣发工资100元;造成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被冒领的,由承担遗属管理工作的单位负责追回,并将追回资金及时归垫县机保局。涉及扣发(除)资金的数据由县机保局提供,举报奖励资金由县财政预算保障。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来源于财政资金,要保证资金发放安全,严禁弄虚作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遗属管理,重点要掌握其生存状态,县机保局要加强发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不流失。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