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大国土资告〔2018〕4号
郭开武、陈应莲申请将其使用的位于卓筒井镇紫堂街16-18号的建设用地44.54平方米进行不动产登记发证,用途为城镇住宅,经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和卓筒井镇卓源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卓筒井镇国土资源服务所现场进行权籍调查,该宗地权属来源合法。其四至界限为,东:以墙外脚为界,邻谢祖罗;南:以墙外脚为界,邻黄家献;西:以墙外脚为界,邻空地;北:以墙外脚为界,邻蒋开盛。现对该宗地的权属来源、四至界限进行通告,如有异议的,请有关单位、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大英县国土资源局书面反映,若逾期未提出异议,县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大英县国土资源局:0825—7855202
卓筒井镇国土资源服务所:18011175234
特此通告。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