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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医发〔2018〕18号大英县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医院义务消防队组成人员的通知

2018-5-2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2| 评论: 0|来自: 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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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因医院人事变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现调整医院义务消防队组成人员,并完善制度、职责。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人员组成

队  长:杨灵军

副队长:田  勇

义务消防队员:

1.医院全体院级领导;

2.各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及群团组织负责人;

3.全体保卫人员。

二、医院义务消防队工作制度

(一)在医院保卫科领导下,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积极学习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意识。

(二)努力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灭火技能。

(三)经常开展安全防火演练,提高防火意识,做到遇有火险,随叫随到。

(四)做好消防器材的年检、更换、维修等工作。

(五)做好消防工作的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三、医院义务消防队员工作职责

(一)在院保卫科的指导协助下,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的发生。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三)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熟知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和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 “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等,并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四)做好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各义务消防队员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应立即制止及时上报保卫科。

(五)在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统一指挥、听到火灾报警时要迅速赶扑现场,扑灭火灾,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贵重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大英县人民医院

                             2018年3月26日

抄送:县安委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计局。

大英县人民医院                         2018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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