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大队、数管中心:
现将《〈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23日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1月27日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8年3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促进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条例》内容,正确规范运用《条例》;广泛传播《条例》内容,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了解熟悉《条例》,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条例》,为后期《条例》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雷宇科
副组长:黄春生 刘 静 陈才双 覃 军
成 员:文杰林 郭红梅 胡发军 聂 琴 李云霄
何德明 杨 干 张文华 张 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由郭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3日—6月30日,为期38天。
四、实施步骤
(一)教育培训、内容掌握阶段(5月23日至5月31日)。
及时调整年度学法计划,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干部职工例行学法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逐条熟悉剖析《条例》内容、做到学深学懂悟透。为干部职工发放《条例》单行本,确保人手一本,邀请 为干部职工进行专题集中培训,阐释要求,促进干部职工全面深入掌握《条例》精神,推动后期学以致用。
(二)广泛宣传、氛围营造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传播平台,公开《条例》全文及相应知识解读,及时收集掌握《条例》在社会公众中的反响,并加强此项舆情的监测研判。制作展板1块、设置宣传栏1个,印制宣传知识折页2000份。确定6月20日为《条例》主题宣传日,在朝阳广场、新区政府广场分别设置集中宣传点,发放《条例》宣传单行本及知识折页,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解惑释疑。通过《遂宁日报·大英专刊》、大英电视台及各类网络媒体,对《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条文解释、重点内容等进行专题报道,在城管执法岗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将《条例》纳入“七五”普法、法律“七进”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校园、门店、工地等场所广泛宣传宣讲,全方位、多渠道进行社会宣传,不断强化《条例》的受众面及渗透力。
(三)查漏补缺、巩固提升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干部职工对《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开展“回头看”,通过自查剖析、分析总结及时查漏补缺,针对性巩固提升,力求实效。政策法规股以《条例》为主要内容印发测试卷,对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将强化专项学习,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管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大队及数管中心要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认真投入活动,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努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股室、大队及数管中心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自身职责,积极主动,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并充分发挥机构职能作用,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序开展。要确保专项工作经费,为活动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严格督导,确保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股室、大队及数管中心就《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跟进工作进度,发现、研究、解决学习宣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到位、有特色、显成效。
附:《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标语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标语
1、我市首部实体法规《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
2、管理条例学起来,文明大英更精彩
3、大英住着你我他,城市管理靠大家
4、认真贯彻实施《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
5、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构建和谐美丽城市
6、城市管理公众参与,和谐大英共建共享
7、同住一个城,共爱一个家
8、城市管理,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