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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下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4-10-20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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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办函〔2014166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下半年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现将《大英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下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925

大英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下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下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审改〔20145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14年下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

(一)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及时对应清理,重点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子项目。严格执行省政府即将公布的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目录之外的事项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政务中心)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一个申请事项涉及部门内部多项审批的,由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合并审批。一个申请事项需主审部门提供相关意见的,由主审部门提供;需其他部门提供意见的,由主审部门书面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限时回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中心,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法制办)

(三)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川府发〔201435号)要求,界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范围,按照省政府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取消的原则,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牵头部门:县委编办,责任部门:县法制办、县政务中心)

(四)在全县范围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的网站公开工作常态化,并及时更新调整。(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

(五)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推进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逐单位、逐项目开展清理,成熟一批、规范一批、实施一批,年内基本完成不合法、不合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

(六)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打破垄断,杜绝利益输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意见》(川办发〔201442号),大力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取消区域性、行业性的中介服务执业限制,促进市场发育,形成充分竞争。继续强化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督促中介组织公开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依据。逐步将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加强管理。(牵头部门:县政务中心,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

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运行

(一)抓好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承接落实。对市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县级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相关市直部门,积极承接落实。(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

(二)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行政许可目录内的事项,除保密和场地限制外,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办理,严禁体外运行。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审批事项多、办件量大的部门年内成立专门行政审批机构,并整体进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审批、提供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

(三)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大力推进横向并联审批和纵向联动审批,将横向的并联审批和纵向的联动审批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平台现场办结率。(责任部门:县政务中心)

(四)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推行网上申报、预审,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

(五)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镇(乡)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的指导和规范。(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政务中心)

三、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一)强化行政职权目录管理。健全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应列入而未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牵头部门:县外网办,责任部门:县法制办、县委编办)

(二)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平台运行监控,力争全县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覆盖,消灭空白点、零作为县平台监管机构负责加强自查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县平台监管机构应加强督促抽查。(责任部门:县监察局)

四、完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适应事中、事后监管的体制机制,做到放管结合。加强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法制部门负责事项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事项实施协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批全过程监管的监督机制。以规范审批实施、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充分运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开展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政民互动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牵头部门:县监察局,责任部门:县法制办、县政务中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工作进度,制订工作措施,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责任部门要在20141130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法制办(联系电话:782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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