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属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燃爆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
〔2018〕12号)转发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
深刻汲取“2.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重点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停、复产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督促
企业加强停产复产期间的安全巡查、设备维护、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方案,落实员工教
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必要时应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技术支持。
二、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打击企业将转产关闭企业、闲置厂房及生产设施租赁给非法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顶格处罚,并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制度,要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
例,纳入联合惩信系统。同时,要防止落实化工产能转移过程中,将工艺技术、设备落后、不成熟、不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的项目落户我县,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和县安委办《关于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
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安委办发〔2017〕30号)加强源头管理工作。
三、夯实企业安全风险过程管控
要以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特种岗位等特殊作业为重点,夯实企业安全风险过程管控,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过程
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等规范要求,落实作业、监护、检测、审批人员职责和持
票作业规定,作业前必须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的,按照重大隐患进行处置。企业要加强作业
现场、储罐区和长输管线等重点场所、部位、时段的安全巡查和应急工作的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燃爆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 〔2018〕12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