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英县人民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了《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2018年第9号)。对比去年发布的秸秆禁烧通告和之前召开的2018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动员部署会,今年的秸秆禁烧通告传递出显著的法治信号。
一是更全面的法律规定。去年的秸秆禁烧通告仅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而今年的秸秆禁烧通告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这么做,既普及了更多的相关法律法规,又有助于倒逼农民群众不烧秸秆。
二是更明确的执法主体。去年的秸秆禁烧通告中关于执法工作仅涉及环保部门1家,今年的秸秆禁烧通告中执法工作涉及环保、城管、公安、消防等4家部门,充分形成执法合力,更便于实践操作,也更具有震慑力。其中,环保部门负责农村地区露天焚烧秸秆的执法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县城建成区内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执法工作。
三是更有效的处罚措施。今年,县公安局将采取实际行动,组织各派出所参与配合当地镇乡(社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及时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及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县环保局、县执法局将切实创新执法方式,及时、依法对焚烧秸秆当事人进行处罚。
http://www.dy.gov.cn/show/2018/04/24/36300.html
(《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