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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2018-4-1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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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通报》(遂安办〔2018〕21号)文件转发你们,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镇乡、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道路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抓好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二、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各镇乡、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问题和隐患,防止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交通劝导作用,充分调动农村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两站两员”实际作用。

附件:《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

第一季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通报》(遂

安办〔2018〕2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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