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遂安办〔2018〕22号)文件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粉尘防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十项重大生产事故隐患”(附件1),有效防范粉尘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持续推进全县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粉尘涉爆专项工作职责,健全管理工作台账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粉尘爆炸的危险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领域)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作业场所1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涉粉涉爆企业存在的“十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县经信局负责机械加工、纺织、橡胶等涉粉工业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木材加工等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县农业局负责粮食加工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县粮食局负责面粉加工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县食药监局负责食品药品加工涉粉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县畜牧局负责饲料及兽药生产涉粉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各镇乡、园区、社区负责对辖区相关企业的摸底、开展或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县安监局负责涉粉涉爆专项治理综合监督管理,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粉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各镇乡、园区、社区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作用要深入进行实地摸排,做到全覆盖,要逐个企业核实建立台账,实现涉粉涉爆企业台账的再完善;县经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食药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建立行业涉粉涉爆企业台账。 二、指导规范企业安全管理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以专项工作为契机,指导涉粉涉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员工培训等制度,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对未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各涉粉涉爆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项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建立台账,做到“一企一表”,各行业主要部门要确定1-2家示范企业,起好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工作,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实。 四、强化监管执法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粉尘防爆企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开展对表执法检查。对专项整治不力的企业要进行约谈,按照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规定,符合“黑名单”管理的要按程序申报,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予以查处。县安委办将适时进行督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专项治理工作调度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如实填报《粉尘防爆企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报送涉及行政处罚的执法检查表)、《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坚持整改情况调度表》(见附件3)、《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坚持整改情况调度表》(见附件4)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2018年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等报表。汇总分析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分析研制专项治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 请各单位4月开始,每月26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附件1-5,附件6及专项治理年度工作总结于2018年11月16日前报送,4月26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送示范企业名单(附件7)。 联系人:彭立君,联系电话,6162016,大英县安全隐患治理QQ群:239218125 附件:1.粉尘防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2.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3.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 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坚持整改情况调度表 4.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 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坚持整改情况调度表 5.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6.2018年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7.大英县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 型示范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