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固定一名正式驾驶员,负责车辆的驾驶,其他任何人员均不得随意驾驶公车;统一由一名同志负责车辆的维护管理。
3.城区公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登记并填制《派车单》统一派车,县城区以外公务用车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登记并填制《派车单》统一派车,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手续。禁止公车私用和外借,节假日期间无特殊情况公车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
4.驾驶员要经常做好公车的保养维修工作,保持车况良好,保证随用随开。出车应做好行车记录,以作费用报销依据。没有出车时必须到单位上班,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
5.办公室负责车辆油耗管理,做好里程与耗油的登记,确保二者一致方可报销。
6.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在每次维修保养前向办公室报告,填好“车辆保养维修单”后,由办公室派人随车到定点维修点核修,更换后的旧零件须交回办公室保管。修理费用由修车厂凭“车辆保养维修单”直接到园区结算。凡是自行修理、现金结算的修理费用不予报销。偶发在外地的修理费用,须乘车人员证明方可报销。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按规驾驶”的思想,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全部承担。违章罚款和扣分责任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8.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为乘车的领导和同志开好车、服好务、办好事。
9.驾驶员出差按大英县《大英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予以补助。驾驶员并凭出车登记和《出差审批单》领取出差补助和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