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依法维护全国“两会”期间大英县社会和谐稳定,迅速有效处置涉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在充分考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群众的理解和承受程度的基础上出台政策措施,坚持科学发展,从源头上防范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建立健全机制,及时消除诱发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依法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控制、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统一政策宣传、答复口径。
(三)快速反应,防止激化。建立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联动协调制度,提前介入,统一调度,事前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做到跟踪督办落实。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的原则,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成立大英县林业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燕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忠富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秀玉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颜新华 林业总工程师
许志宏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 员:孔华珍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杨 帆 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
朱晓英 造林营林股股长
余 华 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
王 宇 县林害防检站站长
王西华 县森林公安局政工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杨帆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一组织本局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3.组织研究解决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重大处置措施。
4.决定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局本部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及时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单位领导,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报局党组提出责任追究;
6.负责向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7.处理应对突发事件、发布信息和对外宣传的协调联络工作。
三、信访维稳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程序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派人到现场维持好秩序,确保正常办公秩序,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辖区乡镇的负责人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同时,视情况请辖区派出所派出警力前来维持秩序。
四、群体性事件的分级和应对措施
(一)上访地点为县政府、县林业局等的群体性事件划分:
Ⅰ级预案:来访人员数量60人以上(含60人),携带反动或恶意攻击政府部门的宣传资料,张贴资料或拉横幅的;有危害公众安全和攻击办案人员行为,或与办案人员发生身体接触的。
应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该马上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县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要求马上派出适当警力支援维护现场秩序,做好证据收录工作。局办公室接报后,应该马上报告局班子领导成员及告知各科室负责人,做好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马上报告主管林业的县政府领导、县信访局、县维稳办、辖区派出所,并要求辖区派出所派出警力前来维持秩序。通知来访人员所在地人民政府派出信访维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前来协助处理,劝返接返上访人员。
Ⅱ级预案:来访人员数量35人以上(含35人),60人以下,携带反动或恶意攻击政府部门的宣传资料,张贴资料或拉横幅的;有危害公众安全和攻击办案人员行为,或与办案人员发生身体接触的。
应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该马上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县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要求马上派出适当警力支援维护现场秩序,做好证据收录工作。局办公室接报后,应该马上报告局班子领导成员及告知各科室负责人,做好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马上报告县信访局、县维稳办、辖区派出所,并要求辖区派出所派出警力前来维持秩序。通知来访人员所在地人民政府派出信访维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前来协助处理,劝返接返上访人员。
Ⅲ级预案:来访人员数量20人以上(含20人),35人以下,携带反动或恶意攻击政府部门的宣传资料,但未张贴或拉横幅的;有危害公众安全和攻击工作人员倾向,但未有实施具体行为的,在公众场所与办案人员长时间僵持不愿离开或在非正常办公时间长时间滞留在办公地点不愿离不开的;仍可选派代表进行沟通、协商的。
应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该马上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派出适当警力支援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现场证据的收录工作。通知有关科室派人前来协助调解、处理突发事件,要求上访人所在地政府派人前来劝导和接返上访人员。
Ⅳ级预案:来访人员数量5人以上,20人以下,无携带反动或恶意攻击政府部门的宣传资料;无危害公众安全和攻击办案人员倾向,可选派代表进行沟通、协商的。
应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该马上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通知县森林公安局和局有关科室做好协助调解、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视情况通知上访人所在地政府派出人员到现场劝导,引导接返。
(一)上访地点为中省市及直属部门的涉林上访事项的应急预案,按照中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配合。
(二)提高对信访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三)建立信访维稳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凡是涉及信访维稳的工作,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
(四)认真做好排查走访工作。要关心干部职工生活,重视干部职工的利益问题,特别要关心弱势群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认真查找本单位不稳定因素,堵塞漏洞,做好涉林特殊群体(企业军转干部和川林森工)摸底调查,及时掌握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