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社区初审初审,镇人民政府复审,房管、民政部门以及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审核。现将2018年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河边镇32户
唐怀荣 陈平安 唐怀敏 郑双飞 陈长春 胡翠华
甘立友 廖荣辉 蒋云清 蒋代珍 唐 建 陈 明
陈 伟 胡光艮 蒋必杰 张相宾 秦电安 蒋云爱
彭显林 唐光连 赵素琼 甘雪平 李茂庆 蒋文宽
张 晓 谭思富 邓朝贵 周素蓉 朱俊芳 陈秀琼
彭德科 王永林
回马镇6户
邓兴顺 苏志和 张万龙 熊祚平 李高平 邓仕军
金元镇7户
邓小菊 刘泽贵 代文元 向 辉 胡祚荣 李凤兰
唐振华
隆盛镇15户
周海清 廖建芳 陈丽君 李远富 熊高春 王多兵
聂彩凤 李银红 邓雪峰 黄通贵 林才平 陈 志
胡维财 胡远平 肖 均
天保镇4户
徐启政 漆明福 刘书华 刘进松 邹代军
通仙乡2户
罗秀芳 刘福珍
象山镇10户
杨财兵 李茂元 陈凤云 朱西珍 陈 英 佘玉梅
熊安方 李玉珍 唐自英 李文英
玉峰镇11户
陈先泽 陈洪林 代银霞 蒲克武 王高林 曾云辉
杨发明 廖华兵 鲁光清 曾志琼 乔元书
智水乡1户
刘国珍
卓筒井镇15户
刘秀明 莫明双 杨利琼 周敬玉 蔡立亮 龚天云
刘书全 刘章显 胡向阳 严常兵 唐 丽 蒋开贵
代春华 陈永安 刘书超
现对以上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104户家庭予以公示7天(公示时间:2018年4月12日-----2017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0825-7823234)。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