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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淤护航”深化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的通知

2018-4-1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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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大队,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一部署及县纪委《关于开展“清淤护航”行动深化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纪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就县安监局开展“清淤护航”深化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通知如下。

一、“清淤”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盯紧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主体”,瞄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大不良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抓常抓长、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在脱贫攻坚中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把专项治理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通过专项治理推动金容村、高笋堰村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清淤”整治重点

(一)履行责任不力方面的问题

1.村党支部、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塞责,调门高、行动少等问题。

2.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管责任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查处的问题未查处,该问责的人员未问责,对群众举报推脱应付,甚至压案、捂案等问题。

(二)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

1.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等专项资金问题。

2.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农村“村霸”、宗族恶势力把持村级组织,强拿、强要、强占扶贫资金、项目等问题。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1.不顾当地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2.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精准识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搞层层陪同,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送土特产。

2.工作偏重“材料美化”,虚报浮夸,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

3.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五)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方面的问题

1.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中走马观花、蜻蜓点水,避重就轻。

2.用个性问题代替共性问题,指出问题不具体、不点名道姓。

3.只检查不指导,对问题缺乏持续跟踪和督促整改。

4.整改意见隔鞋搔痒,没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等问题。

(六)不作为、不落实、不担当方面的问题

1.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想为、不愿为;工作思路不清,想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不会为、不能为等问题。

2.信奉“守好摊子、看好位子、混好日子”,开展工作拈轻怕重、虚于应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打折扣,措施不实、推进不力、贻误时机等问题。

3.工作作风浮漂,投机取巧、表态多,落实差;习惯问题上交,责任下移,工作失误讲客观影响多,找主观原因少等问题。

三、“清淤”主要措施

(一)着力集中处置。局纪检组协助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结对帮扶村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通过走村入户摸排及设立反映点等方式,每个月定期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公开举报电话,每个月定期集中排查处置问题线索。

(二)加强监督检查。从近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通报情况看,扶贫领域仍然存有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私自截留、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局纪检组协助镇纪委强化对扶贫项目、资金、责任制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问题,绝不容忍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行为,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腐败问题。

(三)切实做好整改。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局纪检组协助镇纪委要跟踪督办,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下沉一线,进行蹲点督办。扶贫村村支书、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要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涉及扶贫领域重点问题进行全面一次梳理,抓紧时间整改到位。针对整改情况将及时检查核查,确保扶贫项目操作和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到位,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

四、“清淤”有关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镇纪委督促村支部、村委会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组织协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村支部、村委会切实发挥关键作用,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

(二)精心部署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在全县统一部署要求下开展专项治理,又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解决贫困村存在的个性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与第一书记及村三职干部的经常性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和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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