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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英县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4-12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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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县属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大英县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大英县2018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露天采石场和机砖加工为着力点,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夯实基础建设,推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晰,风险分级监管进一步完善,实现一个矿山一个日常执法的主要监管部门;基本完成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改造建设任务,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全面淘汰到位;“五项执法”深入加强,预防性执法力度明显增强,执法检查次数、执法处罚次数同比大幅度上升,预防性执法罚款占执法罚款总数的比例明显增加。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明确相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确定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和责任事项,确保每一个矿山有一个日常执法的主要监管部门。

2.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度,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所有层级、任何岗位,都要量身定制安全操作责任清单,写清楚岗位职责、岗位风险、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促进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年内组织开展1次矿山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执法检查。

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审核制度。督促矿山企业结合实际,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报所属监管部门审核。

4.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目标考核。将非煤矿山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细化评分标准,突出量化考核。

5.建立安全责任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企业责任制建立、公示、培训、考核、报告等情况作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的重点,严格追究工作不到位和事故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组织开展1次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二)推进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加强试点示范建设。全县范围内选取2-3家非煤矿山试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示范建设,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示范建设任务。针对试点示范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持续改进双重预防管控体系。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督促高边坡露天矿山、高边坡排土场和盐卤开釆企业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加快建立风险源和隐患数据库,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分布图,落实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报告和安全风险公告制度,逐一制定化解风险、管控风险的措施。

3.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认真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及时研究解决试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隐患要及时录入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

4.加强安全风险分级评定。结合矿山固有风险、安全业绩、自评风险等级及风险管控状况等因素,及时评定、调整、转换原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监管,促进高风险企业向低风险企业转化。年底前,完成所有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转换评定,绘制完善辖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布图。

(三)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设计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并确保道路上山,严禁“一面墙”开采。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必须进行在线监测,并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2.强化盐卤开采安全专项整治。以防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事故为重点,整治各类井、站场总平面布置和生产工艺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规范、高含硫气井不落实井控和硫化氢防护措施、集输管道与居民区、重要设施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

(四)强化监管监察执法

1.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定期通报执法处罚、责任追究情况和典型案例。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措施。严格事故查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要将调查报告全文向社会公布,事故责任单位要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管理。

2.强化监察执法监督。加强对执法计划、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一矿一档”原则,建立执法检查档案。按季度开展监察执法分析,总结执法计划完成情况和隐患整改、行政处罚等情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性执法年活动。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应罚必罚”的原则,全面开展非煤矿山预防性执法。准确把握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聚焦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科学制定监察执法计划,开展针对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在建矿山、地下矿山、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和头顶库等重点矿山的专项执法检查。

4.深化整顿关闭工作。坚持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保持对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着力解决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小矿山、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安全距离不够的露天采石场问题,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矿山整顿升级。

5.加强汛期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尾矿库、排土场、露天野外作业等汛期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汛安全管理责任和应对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可能遭受泥石流、滑坡、坍塌等影响的矿区、地面设施(工棚)等,必须停止作业并撤出或疏散相关人员。

(五)强化安全基础管理

1.严格矿山安全准入。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设计内容不全和深度不够以及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的矿山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2.推进减人增效工作。加强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改造试点示范建设,加大先进机械化、自动化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凡是未按《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的矿山,一律不准生产作业。

3.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运转不到位、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撤销等级并进行公告。

4.加强警示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微信、QQ群推送事故警示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图片、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对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人员进行事故警示教育。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新录用及调整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培训达标后再上岗。抓好安全风险知识普及,督促企业将安全风险知识作为班前会重要内容,6月底前,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至少要举办1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知识专题培训班。

5.加强技术基础建设工作。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按规定配备采矿工程、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绘制反映矿山现状的实测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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