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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9-1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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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办函〔2014148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

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811

大英县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确保发现、评估、报告、通报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全部达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4157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对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的各项规定,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设目标

20141230日前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 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切实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4号)规定的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要求。

(一)各实验室检测能力达到标准,具备诊断和确诊重点疾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测试确认与监测等能力。

(二)汽车站、学校等重点场所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达标,具备开展疑似或感染人员医学排查、评估、隔离和转运的能力,提供卫生安全的口岸环境。

(三)生物、化学、食品药品安全、核与辐射等因素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通报和应对能力达标,能够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等部门组成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风险和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做好信息互通、措施联动、资源共享、技术交流等,建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现场应急处置规范,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和生物安全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联合检测工作机制,整合检测资源,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实验室应急检测网络。县质监局要加强对检测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建立健全获得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目录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县畜牧局要加强动物兽医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动物疫病尤其是人畜共患疾病实验室应急检测和诊断能力。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应急检测能力建设,建立适应公共卫生应急要求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测试确认提供技术支撑。县林业局要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建设,做好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工作。相关部门要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危险品样本特别是感染性物质样本的采集、包装和运输等工作,确保生物安全。

(三)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建设。人畜共患疾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危害极大,县卫生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防控机构和队伍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人畜共患疾病防控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共享,定期联合开展人畜共患疾病形势会商工作,加快完善人和动物疫情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强化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疫情发生后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处置。县卫生局和县畜牧局要有计划地开展乡村医生和基层兽医人员技术培训,提高防治工作能力;县畜牧局、县林业局要完善信息报告网络,加强家禽家畜和野生动物及出入境动物疫源病监测。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能力建设。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县卫生局等部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测评估方法、报告网络;逐步扩大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区域,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单位数量;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和流行病学调查所需的现场快速监测、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通讯等装备配备,充实人员队伍,加强培训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流程;加强覆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收集、评估、预警、应急指挥等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受理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对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加强化学性、辐射事件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等风险数据库,完善部门间化学性事件、辐射事件的数据共享和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化学性、辐射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化学性事件、辐射事故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风险综合防控设施,提高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有效。

(六)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系统和风险评估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完善信息沟通和监测预警,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完善现场处置工作规范。

(七)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物资基础,是应急能力的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制度,采取协议、实物储备等多种方式进行储备,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客观要求,是维护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应尽责任。各镇乡、社区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工作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加快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畜牧、质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林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适时组织对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查找和解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乡、社区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切实满足公共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支持力度,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县卫生局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逐步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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