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从今年春季开始减免保教费,按照川教函【2016】2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免保教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1050元每人每期,市级示范幼儿园550元每人每期,其他500元每人每期。根据省教厅要求,9月开校后各校要再次准确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情况,确保“无遗漏、无冒领“。春季学期,因未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及分布而未减免保教费的,将在9月底前全部补退给家长。从今年9月开始已据实免除保教费的幼儿,一律免费入学,不得先交后退,享受减保教费的幼儿,按实际差额补交,减免的保教费资金直接补助给学校。 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从今秋学期开始,优先将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部纳入“一补”范畴补助生活费。 三、普通高中 从今秋开始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免收学费和免除300元标准的课本费,按最高档次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 从今年春季开始,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学生享受200元每月生活补助,同时再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就读中职(高职)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家庭每年1500元补助。 五、高等教育 今秋入学的本专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每年2000元学费补助,2000元生活补助。100%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