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 <大英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 的通知》(大委办〔2017〕98号)文件精神,局党组决定对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充分履行工商质监局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县局决定成立以局长李天乾为组长,班子成员付华兴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英县工商质监局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在标准化股,由标准化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是负责做好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 协调、落实督办和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在市管股,由市管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细化责任分工 1.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和注销营业执照;(责任单位:许可股) 2.加强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督促、指导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许可股) 3.加强对成品油生产环节质量监督抽查;(责任单位:质量股) 4.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责任单位:标准化股) 5.负责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环境检验机构等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计量股、特监股、标准化股) 6.负责对环境监测用计量设备、仪器、仪表进行检定,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责任单位:计量股、质量股) 7.积极推动低碳产品认证、绿色产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计量股) 8.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稽查大队) 9.负责黄腊溪河河长制牵头部门和联系部门职责。(责任单位:市管股) 三、完善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职责分工方案和环保办的要求,以务实的作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严格按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