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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大英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3-2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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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职业病危害重点用人单位:

现将《2018年大英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辖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职业病危害重点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将职业病防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2018年大英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化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完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健全落实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强化依法治理,有效遏制尘、毒等职业病发展势头,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推进全县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一、加强宣传,营造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载体,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和中、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要求,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在全社会营造“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职业健康法规知识培训。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与职业健康培训一体化建设。大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三级培训教育,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文化建设,让广大一线员工了解职业病危害,提高自身防护能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职业卫生知名专家集中授课,开展一次县级层面的镇乡、部门、企业的职业健康法规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全县职业卫生监管能力。

二、夯实根基,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

(一)采取典型引路,推进企业职业卫生基层基础建设。培育先进典型,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着力从用人单位的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教育培训、健康体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设置标识、标牌、公示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申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危害因素检验、检测及劳动合同的签订等方面抓好10家重点企业基础建设活动,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尽快达标。

(二)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项检查,推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企业及时申报变更,关闭退出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三)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开展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凡近三年内没有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评价报告不实、不落实整改或未按规定开展现状评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以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为有效载体,推进职业健康示范园区建设。按照省、市职业健康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阶段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负责、园区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开展辖区内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建立职业健康激励引导机制和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浮动制度,稳步推进我县第一批示范园区建设。

(五)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在总结2017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经验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不定期组织抽调人员对评估问题进行交叉执法检查。未查看资料和现场的24家企业另行制定方案,分批次于年底前完成整改。

(六)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台账。根据全县职业卫生日常检查的总体安排,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逐步实现“一企一表一档”,为职业卫生精细化理管奠定基础。

(七)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形成合力。负有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部门,合理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监管能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研判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有效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一)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推动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地。按照2017年6月—2019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汽车制造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的部署,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好专项治理重点工作。

(二)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坚持以无害替代有害、以无毒替代有毒,大力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转型和淘汰退出。

四、加大执法,推进职业健康监管监察

(一)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高粉尘、高毒、高噪音危害治理工作,将工作场所粉尘严重超标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以法治震慑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即: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坚决关闭淘汰一批工艺落后、粉尘严重超标的生产企业,切实提高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职业健康水平。要开展对陶瓷耐火材料、非煤矿山、电子、皮革加工、石材加工、木制家具等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实施意见》(川安监函〔2016〕446号)、《遂宁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实施方案》(遂安监〔2016〕101号)、《遂宁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遂安监〔2016〕103号),以实施执法检查一体化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覆盖面。认真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单位组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监督核查全覆盖,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探索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监管。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把职业病高发多发、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易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有新发生职业病病例、有职业病危害群众信访举报事项的企业列入监督执法计划的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按照职业健康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要求,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电子制造、建材、木质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切实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通过监督执法,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即隐患”的理念,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加强生产经营场所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做到打击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推动一行,以典型案例的事故教训,教育用人单位的员工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推动职业健康工作上台阶。

五、强化职能职责,着力构建职业健康监管责任体系

(一)建立健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意见,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防止职业健康监管出现盲区和误区。

(二)推动职业病防治政府民生工程建设。以职业健康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职业健康检查为抓手,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力度。在全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活动,惠及广大劳动者。加大职业健康监管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权重,推动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三)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法定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和培训力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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