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城镇、水库、江河、在建工程的行洪安全,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责任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立足“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以及 “防大汛、抢大险、打大仗”的需要,充分认识防汛减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准确把握今年防汛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尽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防汛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抓好防汛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辖区负责”为核心的防汛主体责任制,以及“分级负责、部门负责、技术负责、岗位负责”为支撑的防汛综合责任制,逐一落实水库、河流、城镇、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党政、技术、岗位等负责人,特别要强化落实村组基层防汛责任体系,确保能在汛情发生时第一时间通知到受灾群众;同时,防汛成员单位、责任部门有领导人员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抓好防汛知识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防汛指挥决策水平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二、提早部署防汛备汛准备
(一)全力抓好防汛工程建设。各镇乡、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时机抓紧完成辖区内防洪工程的新建和修复加固工作。特别是重要位置、损毁严重的险工险段,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倒排工期,确保在汛前恢复防洪防灾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工程的防汛减灾效益,为安全度汛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无法在汛前及时完成的防洪工程,要提前制定度汛预案,落实巡查、预警、转移、抢险等各项防范措施以保证工程和人员安全,确保顺利度汛。
(二)全力做好水库度汛准备。各水库管理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储备防汛物资、落实巡查、监测、预警、抢险等责任人,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搞好设备设施调试和检修,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行计划,严禁超汛限蓄水,为汛期要留足防洪库容,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及时削峰、错峰,最大限度地发挥防洪减灾效益;正在进行病险整治的水库,汛前不能完工的,要落实好各项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三)全力做好城市度汛准备。住建、国土、交运、执法、公用事业、水务、民政、商务等部门要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建立高效的城市防汛应急体系。抓紧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疏浚河道,疏通城市排水管网,储备挖掘机、推土机、救生衣、钢材、水泥等防汛物资,确保实现水能去、涝能排、险能出、灾能减,尽最大努力保护城市居民人生财产安全、减少洪灾损失。
(四)全力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各镇乡、各相关部门要对各自辖区内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临时设施、施工围堰、废弃料、砂石堆体等在4月30日前全部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五)全力做好责任人公示。汛前,各成员单位、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上报城市、水库、江河、防洪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防汛责任人名单,防汛指挥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镇乡、县级相关单位要在3月15日前将防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的方式及时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防汛成员单位、责任部门、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要落实专人收集大英防汛QQ群(QQ号:489054587)中的汛情通报情况。
三、提升防汛应急管理能力
(一)强化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监测,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科学性。国土、住建、公用事业、执法、水务、工商、镇乡及园区、社区管委会要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城镇低洼地区的居民点及农贸市场、河流、水库等重点区域落实专门预警、预报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防汛办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与国土、气象共同建立完善预测、预报、预警等信息共享体系,提高防汛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建立防汛专家会商机制。水务、气象、国土、住建、规划、交运、海事等部门要向县防汛办提供2—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然灾害防范专家组”,汛期定期召开汛情研判会,分析天气变化、预测未来趋势、制定应对措施;在防汛抢险中,根据具体险情,派出技术人员随同指挥部领导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确保抢险救灾的科学性、专业性。
(三)编制完善防汛抢险预案。县防汛办要进一步完善全县防汛应急抢险总体预案,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要结合近年来灾害特点和抗灾经验,不断充实、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各类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重点明确各个重点环节责任人,因地制宜制定预警、转移措施,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准备,将抢险、救助、安置等各项防御措施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预案在突发情况下的可操作性。
(四)认真开展防汛救援演练。县防汛指挥部要适时组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演练,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也可结合本单位救援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汛抢险、山洪灾害避让演练,促进各单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五)加强防汛避险知识宣传。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要在汛前做好防汛思想动员工作,积极开展各类防汛责任人和基层一线防汛人员的防汛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开展防汛知识进单位、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汛救灾避险的知识,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四、深入开展汛前排查督查
(一)加强涉河建设审批管理。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水务、交运、住建等部门要加大辖区内涉河建设管理力度,对河道内的违章建筑和碍洪建筑要坚决、彻底予以清除,及时恢复河道行洪能力。水务、规划、住建、发改、交运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大府办函【2014】144号文件要求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审批,坚决查处在河道行洪区内乱倒、乱建、乱采等违法行为,保证河道行洪畅通;水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作业,严格控制开采总量,落实河道开采整复责任,严格执行汛期禁采规定;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河道内各类船只的安全管理工作,汛期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避洪位置,确保汛期安全。
(二)全面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在汛前要对各自管辖范围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人、组织机构、值班制度和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通讯设施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不漏一处工程、不漏一个安全隐患、全面摸清灾害隐患情况,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三)加大责任追究督查督办。县督查室、县应急办、县防汛办要对各相关部门、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的防汛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防汛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严肃纪律,健全防汛督查、责任追究机制,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巩固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杜绝各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部门、镇(乡)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2.部门、镇(乡)责任人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
3.自然灾害防范专家组名单
4.镇(乡)防洪领导、洪灾统计员电话号码
5.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大英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
2018年3月3日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
1、部门、镇(乡)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2、部门、镇(乡)责任人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
单位 | 责任人 | 值班电话 | 值班传真 | |
姓名 | 手机号码 | |||
4、 部门、镇(乡)防洪领导、洪灾统计员电话号码 | |||||||
单 位 | 第一责任人 | 分管领导 | 洪灾统计员 | 值班室电话 | |||
姓 名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手机号码 | ||
5、大英县 镇(乡) 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 |||||||||||
第一责任人 | 第二责任人 | 水利干部责任人 | 信息联系人(驻库人员) |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专业技术 | 备注 |
3、 自然灾害防范专家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