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制度,现将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20.79万元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1.贫困人口养老保险461.79万元、医疗保险184万元、就业促进74万元,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2.贫困人口教育保障40万元,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3.贫困人口文化保障15万元,由县文广新局组织实施。
4.扶贫小额信贷贴息64万元,由县金融办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县级承担部分434万元,由县扶贫移民局组织实施。
5.畜牧产业发展资金90万元,由县畜牧局组织实施。
6.农业产业发展资金418万元(其中,刺梨产业发展资金318万元),由县农业局组织实施。
7.贫困村村级阵地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相关镇村组织实施。
8.项目管理费30万元。
大英县财政局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