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成全县2010—2014年档案接收工作。
2. 继续推行纸质与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的双移交工作。
3. 完成馆藏档案卷、件数字化率分别达到75%、95%。
4. 完成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并投入使用。
5.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精准扶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档案的指导。
6. 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登记率100%。
7. 每年开展国际档案日、国家宪法日活动等多形式法制宣传。
8. 实施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推行“双随机”检查制度。
9. 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加强档案提供利用和外包服务过程中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
10. 根据需要开展全县档案人员业务培训不低于3次。
11. 根据需要每年到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将业务指导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