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
1.办理县内转学手续程序。(1)学生家长提交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校长分别签字审核。(2)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打印《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三份,签字盖章。(3)转入学校凭转出学校出具的《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和双方校长签字申请接收学生就读,在《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网上通过。(4)转出学校确认。(5)转出学校凭《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和双方校长签字的书面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审核。
2.办理出(入)辖区转学手续程序。(1)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打印《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三份,签字盖章。(2)转入学校签字盖章,网上通过。(3)转入县教育局盖章。(4)转出县教育局盖章。(5)转出学校凭《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审核。
3.办理省外转入转学手续程序。(1)提供学生转出学校转学联系表(或转学证)。(2)转入学校网上提出申请,打印转学联系表三份,盖章。(3)县教育局盖章,网上通过。
4.办理转出省外转学手续程序。(1)学生转入学校转学联系表(或就读证明),转入学校和当地县教育局盖章。(2)转出学校网上提出申请,打印转学联系表三份,盖章。(3)县教育局盖章,网上通过。
(二)休学、复学
凡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正常学习的学生,应由学生家长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出具的《休学证》到教育局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办理程序:
1.学生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2.学校网上提出申请、打印休学复学申请表两份,盖章;
3.县教育局根据证明、审核、盖章、网上通过;
4.市教育局网上确认通过;
5.休学期满,提供医院证明,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盖章;
6.县教育局根据证明、审核、盖章、网上通过;
7.市教育局网上确认通过。
(三)注销死亡学生学籍
死亡学生学籍须凭相关手续于学籍系统异动功能开放期间到教育局验证属实后方可注销,核减学额基数。
二、更改信息
1.更改学籍姓名须学校出具证明,本人或家长携户口簿原件于学籍系统异动功能开放期间到教育局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若除姓名以外的其他基本信息有误需更改,于学籍系统异动功能开放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办理。
三、毕业管理
学生的毕业操作在每年的7月31日之前完成。学校应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核实毕业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打印《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基本信息表》,交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后,编制毕业生花名册,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毕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