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天委发〔2018〕35号
中共大英县天保镇委员会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英县天保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大英县天保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
按有关要求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
中共大英县天保镇委员会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日
大英县天保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遂宁市应急救援计划(〔2008〕16号)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1.3分类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天保镇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6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暴雨、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火灾,公路、水运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中毒事故,学校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重大电力、通讯和场镇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事故等。
(3)突发环境事故。主要包括河流、水库以及城镇水源地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放射性物质泄漏、辐射事故等。
(4)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主要包括较大食品、药品中毒事故等。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如鼠疫、霍乱、禽流感、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较大动物疫情等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6)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较大刑事案件、较大社会治安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因企业改制、拆迁、土地征用、工程移民等问题引发的各类冲击党政机关和部门,阻断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请愿、越级集访等群体性事件。
按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全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5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参与,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平战结合、反应及时的原则。
1.6预案体系
天保镇预案体系分为3个层次,即1个总体预案,12个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和单项活动应急预案。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为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成立天保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实职副科及以上的领导任副指挥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承天寺社区书记为成员。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应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2.2 办事机构
指挥部下设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作为常设机构,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 工作机构
指挥部下设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故等6个应急工作组,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应急工作组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救援队伍并公布报警电话等联系方式。
3 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预测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级别和发布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需经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镇应急办向事发地或全镇发布。较重(III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在上级预警发布后,由镇应急办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措施。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处置
对一般(Iv级)的预警信息,镇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及县应急办。对较重(III级)及以上的预警信息,在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4 信息管理
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政务内网、外网资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综合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常规信息数据库。常规信息数据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可能诱发各类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不稳定因素;
(2)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
(3)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自然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
(5)场镇建成区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重要保护目标及其分布,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条件,人口数量和结构及其分布;
(6)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7)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4 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以电话方式报告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要在接报后,经主要领导批示后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报县应急办(上班时间电话7823229,传真7825005;下班及节假日电话7822279,传真7823191)和县委办(上班时间电话7823017,下班及节假日电话7823007,传真7823005),1小时内以书面方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应急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事件内容(时间、地点、类别、财产损失、伤亡人员数及姓名等基本情况等);
(2)现场动态(是否可控,有无危害衍生性);
(3)已采取措施;
(4)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
(5)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电话;
(6)报告人姓名、单位、电话。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事发地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乡镇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4.3应急响应
对一般(Iv级)的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指挥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办。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必须立即向县应急委员发出请求增援。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对较重(III级)及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领导下响应并启动。
(1)镇民兵应急分队全体人员务必在接报20分钟内赶到镇应急指挥部集结待命。
(2)指挥部各工作组第一时间赶到指挥部集结点集结,履行职责。
(3)医疗救护队队员在第一时间赶到预定地点集结,等待分配任务。
(4)安全观察负责人和安全观察员第一时间赶到各自负责区域实施安全观察,必要时管制、封锁现场,组织撤离危险区群众。
4.4指挥与协调
(1)指挥与协调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经镇应急指挥长同意后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①值班与通讯联络组
组 长:王 静
成 员:镇党政办、应急办
职责:一是负责文件收发、信息编辑、领导讲话和文件起草。二是负责落实、协调和督办指挥部交办事宜。三是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②工程抢险与排险救援组
组长:姚 刚
成员:派出所、安办、村建所、国土所、水、电、气等部门
职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集结,统筹部署,完成抢险排险工作。
③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长:漆长洪
成员:镇卫生院、畜牧
职责: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根据县应急委的安排,完成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任务。
④道路、水上交通保障组
组长:谢丰懋
成员:派出所、交管办、水保站、五五水库管理所
职责:负责事发地水陆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抢险救援道路桥梁畅通,保证突发事件人员、应急物资的及时运输,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在确保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不扩大的前提下,做到交通不中断、客流不中断、货流不中断。
⑤水利救援监控组:
组长:孙 贵
成员:镇五五水库管理所
职责:负责水利应急、救援、抢险的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水情、水流监测及上报;负责水库、病险水库应急、防汛、监控及水利设施险情灾情的堪查、鉴定;负责应急期间水库抢险方案制定、审查上报,病险水库整治方案的制订和审查;负责指挥库区群众转移、疏散、撤离;负责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调度、紧急征用。
⑥救援物资保障组:
组长:谢丰懋
成员:财政所、社事办、国土所、村建设、卫生院等部门
职责:负责开展全镇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工作。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⑦社会稳定组
组长:姚 刚
成员:镇综治办、派出所
职责:在灾情发生后迅速展开应急维稳工作,强化对社会面的全面掌握,全力支援、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全镇社会稳定。
⑧信息发布组
组长:王 静
成员:镇党政办、应急办
职责:负责制订新闻报道方案,组织新闻发言人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作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涉外涉台的向县台办报告。
(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②发布启动镇级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③组织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
④责成镇应急办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办和县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⑤组织事件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
⑥组织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⑦组织对伤员的急救;
⑧组织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⑨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⑩组织协调事件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3)组织群众避险疏散
群众避险疏散的指令由镇指挥部下达(特别紧急情况除外),按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群众(含企事业单位)到安全地点避险。
(4)避险场所
避震场所:镇中心敬老院、市场、各学校、各空旷地坝。
防洪场所:各地救生高台和高层建筑。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避险场所:非污染区的防灾避险场所。
其他突发事件需疏散群众的避险场所:处于安全地带的防灾避险场所。
4.3 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应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镇应急指挥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镇党政办主任担任。镇党政办要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负责处置事件的镇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提出新闻报道意见,报经镇应急指挥长同意后向社会发布信息。
4.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以及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报经县应急委同意并作出终止应急预案的指令后,由镇应急办通过新闻发言人宣布应急结束,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
5 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调查和总结
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调查总结报告报镇应急办。
5.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交镇政府按有关规定报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镇有关部门负责事后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社会救助、个人救助。镇慈善分会要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并加强与上级慈善会的联系,广泛吸纳非政府援助。镇民政办负责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镇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各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受灾人员保险的受理、赔付工作。
6 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
镇组建2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各村(社区)要建立10人以上的应急救援小组,同时要建立3-5人专(兼)职信息员队伍。
6.2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多方筹集”的原则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应急经费保障机制。镇政府负责本级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统筹安排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所需经费。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合理使用应急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6.3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建立常备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所需的物资供应。应急物资由镇武装部统一保管,镇武装部要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作好登记,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物资缺失或报废后报镇政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物资。镇社事办负责组织协调救援物资的社会捐助工作。必要时,由镇应急指挥部向上级申请调拨救援物资。镇社事办负责做好事发地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水、电、气要素保障部门要做好各自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镇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协调组织全镇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演练方案报县应急办备案。演习队伍包括专业应急人员、民兵预备役,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7.2宣传和培训
镇应急办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在全镇中、小学普遍开设防灾、减灾教育课程,不断提高全民危机意识。镇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1次。
7.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一岗双责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