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大英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十)负责全县检察工作中的具有法律应用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大英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本院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大英县人民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履职尽责,服从和服务于平安大英建设大局。二是精准对接,服从和服务于优化民生保障大局。三是担当作为,服从和服务于维护司法公正大局。四是攻坚克难,服从和服务于司法体制改革大局。五是锤炼队伍,服从和服务于全面从严治检大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属独立编制、单独核算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公诉科、侦监科、刑事执行局、行装科、控申科、案管办等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699.42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07万元,主要是工资上涨、临聘人员经费增加和更换制服费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699.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4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69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63万元,占87.88%;项目支出84.79万元,占12.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9.42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07万元,主要是工资上涨、临聘人员经费增加和更换制服费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4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6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9.42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48.07万元。主要是工资上涨、临聘人员经费增加和更换制服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64.21万元,占80.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3万元,占9.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7万元,占3.47%;住房保障支出41.61万元,占5.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89.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74.44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9.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4.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1.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4.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公用经费1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2018年接待任务与去年预期相同。。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下级及地区间执法办案、业务协作等工作开展所必需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期公务用车使用频次相同。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及办案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8万元,差旅费2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无承接会议安排。
(二)培训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期培训任务相同。
(三)差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出差频次与去年大体相同。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大英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7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60.48万元,下降31.97%。主要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大英县人民检察院1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