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镇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各宗教活动场所:
2017年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频繁发生,甘孜炉霍格青寺、蓬溪高峰山道观、德阳绵竹九龙寺先后发生火灾,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吸取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做好2018年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民宗局《关于做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遂民宗发〔2018〕1号)和县委统战部 县民宗局《关于做好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大统〔2018〕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各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强化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认清社会发展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挑战。要将抓好消防安全和督导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纳入学习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的实际工作中。
二、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
各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切记麻痹大意;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做到从细节处入手,防微杜渐。
三、扎实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工作
(一)时间要求
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工作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二)工作部署
1.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镇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制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动配合各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督导工作;要定期组织对本场所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在春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大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防范火灾能力;要认真开展教职人员和居士生活用房电器消防隐患的排查工作,防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要主动协调和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通过采取人工分流、划定行进路线、临时限入、燃香炉喷水降温、香蜡严禁进入室内等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2.各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委消防安全工作。各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抓好对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督导工作,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强化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的宣传,主动协调消防部门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要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对排查的隐患要书面通知宗教活动场所,明确整改时限;要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台账和个人工作记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集中约谈,面对面提出消防安全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配合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时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三)工作要求
镇党委决定将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统战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逗硬考核。各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每月要汇总一次本地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的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向镇党委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并将电子档发送到邮箱:3157257987@qq.com(联系人:曹形波,联系电话:0825—7831046)。回马镇党委将会适时进行督查,对各地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约谈,并通报相关情况。
中共大英县回马镇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