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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2-12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隆盛镇    

摘要: {"原始ID":"effe5f2ffa8346cdaf8af8032715d75f","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2日","发布者":"隆盛镇    ","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隆盛镇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

2.促进发展

3.维护稳定

4.加强管理

5.强化服务

(二)隆盛镇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

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三)机构设置及职能编制配置

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3.财务所

4.综治维稳群众工作中心

5.便民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隆盛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及村建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隆盛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隆盛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1903.25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4.13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隆盛镇2018年收入预算1903.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3.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隆盛镇2018年支出预算190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85万元,占41.87%;项目支出1106.4万元,占58.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隆盛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3.25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4.13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3.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2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7万元、农林水支出102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94万元、其他支出2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隆盛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3.2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164.13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28万元,占19.6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46万元,占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6万元,占5.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万元,占1.78%;城乡社区支出6.27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1027.94万元,占54.01%;住房保障支出57.94万元,占3.05%;其他支出265万元,占1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23.44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42.46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中心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6.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6.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28万元,主要用于:村建所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50.3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776.3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四职工资、运行维护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7.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3.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关心下一代工作、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支出、安全监管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隆盛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6.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1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隆盛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禁超标准接待的规定,在发生公务接待时,应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制定接待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费用,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保持一致。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隆盛镇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75万元,其中:会议费3.9万元,培训费5.85万元,差旅费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7%。

(二)培训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9.3%。

(三)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31.14%。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隆盛镇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隆盛镇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隆盛镇及下属农业服务中心、村建所、文化站等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7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8.6万元,增长6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隆盛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隆盛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专业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隆盛镇人民政府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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