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英县象山镇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象山镇政府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 ,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以及,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 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 ,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象山镇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象山镇将围绕建设“农业特镇、商贸重镇、文化强镇、和谐新镇”这一总体目标,象山镇党委、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全面加速象山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级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二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推动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特别是依托“产联式合作社”增加群众收入和壮大集体经济;三是坚持党的建设,打造服务型党员干部队伍;四是加速发展民生事业,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五是坚持绿色引领发展战略,打造宜居健康小城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象山镇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象山镇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村建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象山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象山镇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7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55万元。收入预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64.48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7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0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6万元,医疗卫生16.24万元,农林水支出379.9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64.48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象山镇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7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55万元。收入预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64.48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象山镇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77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7万元,占50.1%。其中:象山镇政府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76.93万元;农业服务中心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3.01万元;文化宣传中心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9.54万元;村建所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22万元。项目支出386.85万元,占49.9%。象山镇政府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3.05万元,主要为人大代表工作经费、乡镇财力保障等;农业服务中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23.81万元,主要为村委干部工资及村级运行维护费等;文化宣传中心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村建所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乡镇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以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村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及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0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运行及基层政权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379.9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工资和绩效、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村三职干部补助、农村综合改革、产业化经营、农田水利等方面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中心工资和绩效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6.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象山镇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4.5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64.48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0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运行及基层政权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379.9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工资和绩效、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村三职干部补助、农村综合改革、产业化经营、农田水利等方面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中心工资和绩效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6.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县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乡镇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以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村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及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0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运行及基层政权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379.9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工资和绩效、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村三职干部补助、农村综合改革、产业化经营、农田水利等方面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中心工资和绩效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6.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镇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18年无因公出国出境计划经费安排,与2017年持平。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2.9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持平。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象山镇政府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5万元,其中: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差旅费5.9万元。
(一)会议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镇政府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镇政府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象山镇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61.68万元,比2017年增加4.37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补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象山镇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象山镇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象山镇政府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